知识点一:注册税务师执业文书概述
执业文书一般由注册税务师的工作底稿、执业相关证明资料、依据的政策文件和执业报告等组成,其中执业报告是执业文书的核心,也是狭义的执业文书。
一、执业文书的种类
按性质来分涉税鉴证类执业文书
涉税服务类执业文书:一般不具有证明性
由注册税务师代纳税人填写或制作的涉税文书也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服务类执业文书
按收件人来分向委托人出具的执业文书
向相关税务机关出具和其他相关单位或部门出具的执业文书
按执业主张态度不同积极方式提出的执业文书:无保留意见的涉税鉴证报告
消极方式提出的执业文书:无法表明意见、否定意见的涉税鉴证报告
二、执业文书的基本要求
(一)记录情况真实可靠。
(二)作出结论或提出意见、建议符合税收法规或办税程序。
(三)数据准确。
(四)附件资料完整真实。
三、执业文书的特点
目的性、格式性、时效性和程序性。
四、执业文书的作用
知识点二: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一、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的基本内容
文头由出具单位名称和文号组成
文号一般由年份、报告性质简称和顺序编号等要素组成
正文(1)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涉税服务事项+报告”
(2)收件人
(3)引言段
(4)服务过程及实施情况
(5)专业意见
(6)报告的其他要素。包括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和注册税务师的签名或盖章,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报告日期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经过草拟、复核和签发后,形成正式报告交由委托方或其他使用人的日期
二、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的基本操作程序(熟悉)
(一)整理报告相关信息资料
(二)草拟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三)复核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在正式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前,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在不影响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拟出具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沟通。
(四)签发、编制文号,形成正式的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五)交由委托人审核签收
知识点三: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一、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基本内容(熟悉)
1.标题,标题一般规范为“涉税鉴证事项+鉴证业务报告;
2.编号,通常由年份、报告性质简称和顺序编号等组成。若税务师事务所按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在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编号中,还应该标注业务约定书备案号;
3.收件人;
4.引言;
5.鉴证实施情况;
6.鉴证结果;
7.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签章;
8.报告出具的日期,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日期是指经过一定程序后,形成正式报告交由委托方或其他使用人的日期;
9.附件。
二、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基本操作程序(熟悉)
(一)整理分析鉴证相关证据和信息资料
1.鉴证材料涉税鉴证的证据资格
(1)证据相关性。
(2)证据合法性。
2.鉴证材料涉税鉴证的证明能力
(1)证据真实性。
(2)证据充分性。
3.确认证据和作出鉴证结论的标准
(1)税法标准。
(2)其他标准。
(二)编制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在编制涉税鉴证业务报告时,若发现如下对所进行涉税鉴证产生影响的事项,注册税务师不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的鉴证结论,应选择发表保留意见的鉴证结论:
1.证据不符合充分性、适当性的要求;
2.数据审核结果与申报结果不符;
3.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
4.对被鉴证人编制的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纳税资料持有重大异议;
5.审核范围受限制难以对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三)复核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在正式出具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前,鉴证人可以在不影响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被鉴证人就拟出具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沟通。
(四)签发、编号,形成正式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五)交由委托人审核签收
知识点四:代理填报涉税文书操作规范
一、代理填报涉税文书的种类(了解)
注册税务师代理制作的涉税文书主要有税务登记文书、发票管理文书、减免税文书、纳税申报文书、税款征收文书和税务行政复议文书。
二、填报涉税文书的基本程序(熟悉)
(一)收集整理原始资料
(二)规范填写涉税文书
(三)交由纳税人审验签收
(四)按规定时限报送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