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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点梳理——税收实体法(2)

2012-08-30 
税法一考点梳理——税收实体法

  (四)减税免税-掌握

  1.减免税的基本形式

  (1)税基式减免--使用最广泛,即: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减免税。

  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等。

  (2)税率式减免--适用于流转税(解决某个行业或产品)

  具体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等形式。

  (3)税额式减免

  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抵免税额以及另定减征税额等。

  2.减免税分类:法定减免、临时减免(困难减免)、特定减免(大多是定期减免)

  3.与减免税相对立的,是加重税负的措施,包括两种形式:

  (五)纳税环节--熟悉

  生产环节(如资源税)、流通环节(商品税)、分配环节(所得税)、消费环节(车辆购置税)

  (六)纳税期限-掌握

  1.决定因素:税种的性质、应纳税额的大小、交通条件

  2.形式:

  (1)按期(如流转税)

  (2)按次(如耕地占用税、屠宰税)

  (3)按年(但要分期预缴,如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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