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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点梳理——税收法律关系(1)

2012-08-30 
税法一考点梳理——税收法律关系

  本节共3个问题:

  1.概念与特点

  2.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3.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一、概念与特点

  (一)概念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两种学说及含义: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

  (二)特点——4点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纳双方

  (一)征税主体:以税务(国税、地税)机关为主,还有财政机关、海关。

  1.税务机关职权——共6项(注意多选题)

  2.税务机关职责——共7项(注意多选题)

  (二)纳税主体:纳税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

  1.纳税人权利——共14项(注意多选题)

  2.纳税人义务——共10项(注意多选题)

  (三)其它税务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

  其他税务当事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银行、工商、公安等。(注意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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