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状况
近年来,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范围和领域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进一步显现。与此同时,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实施中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程度有一定的提高。但选拔和任用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干部选拔认识层面存在的问题
干部选拔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阻碍公开选拔有效实施和规范操作的思想根源。
(二)干部选拔基础方面存在的问题
干部选拔基础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指岗位分析不到位甚至缺位。
(三)干部选拔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岗位分析不到位的影响,报名人的资历要求与岗位的实际要求不一定吻合;考试环节,一些非能力因素如人际关系等是无法考出来的;考察结果存在失实、不够全面的地方,考察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缺乏对干部具体的考评测量标准,特别是在“胜任”、“称职”与否上定性的因素多,定量的标准少,难以准确地衡量干部。
(四)干部选拔配套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配套制度没有跟上,特别是干部管理体制上还有不少障碍,公务员管理与社会组织的管理还有许多不相衔接的地方,如工资福利待遇、家属的工作安置、子女的就学安排等问题还不能得到解决。
二、政策方针
201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央组织部同步出台了三个相关办法,对于选拔任用干部作了相关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尤其是第九条规定:“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此外《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也详细规定了民主评议中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进一步细化并严格了评议程序。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对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适用范围、选拔程序、考试考察的方法、纪律和监督等做了规定。两个文件着重解决以下问题:加大推行两项改革的力度,推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