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按考生志愿投档的考生,均不应向所投高校提出退档申请。考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就读需退档的,须及时向学校提出退档申请(须附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复印件),说明退档理由,在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退档。本人放弃录取的考生一经退档一律不再恢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