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小规模纳税企业
①、购入物资:支付的增值税额不计入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计入购货成本。
②、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销售收入应按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
借:应收账款 106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6 (注意:不用分专栏)
6、出口退税
①、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
A、免: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确认收入时不计销项税。
B、抵: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C、退: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在实务中,还存在一种税务局玩“赖”的做法:不退还税款而是留作抵减内销产品交纳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②、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
借:应收账款
应收补贴款 (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 (按规定不予退回的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企业收到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应予实际收到时,记入当期的“补贴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