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预计将有100万名高中应届毕业生凭借高考部分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等,提前领取高等职业学校的“入场券”。
100万,相当于高职招生总数的三分之一。曾经备受冷落的高职院校为此欢欣鼓舞:全新的招生录取方式,将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带来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过去,高职院校招生录取被安排在三本录取批次后,即使一些办学质量良好的学校,也被归类为“差生集中营”,长期导致学生报考不情愿、学校招生不理想。
为了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近年来,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教育试点开始进行分类考试,“知识+技能”“高考+会考”等新型考核办法,使技能型人才再不用被动地去挤“高考独木桥”。
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是:在高等教育实现大众化目标后,高考改革面临的最紧迫任务已经转向如何更加科学地评价人才,从而更加合理地选拔人才。
2012年,我国有的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省份开始了一项新的改革探索:建立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统一考试“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
“‘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就是要试图破解素质教育和高考制度难以对接的这个怪圈。”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说,长期以来,高校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将高考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新生。这样的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依据的做法,直接导致高考“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也使高中学校只重成绩不重素质,学生只求书本知识不求全面发展。
在这项改革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考试内容是学生所学的主要学科,目的是考查学生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发展的多个方面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大方面。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学科学习目标是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的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
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涉及高考评价机制的改革,十分敏感,必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近年来,各地纷纷在“三位一体”的框架下,开展了评价机制改革探索。有的省份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参考,有的省份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为分数计入高考总分,如海南、江苏、云南、浙江等。
在郑富芝看来,理想的考试评价制度,应该实现“一手托两家”,既能满足高等学校对人才的选拔,又能始终引导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方向。
意识到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积极意义,一些地方和学校在大胆开拓:中南大学2007年在湖南省试点高考后进行面试综合测评录取,2011年该试点扩大至云南省;2009年,山东临沂师范学院、山东政法学院两校4个专业在招生中,教授参与录取工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为录取重要指标;2011年,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首批试点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2012年,试点扩大到浙江省属14所本科高校和3所高职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