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考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工作中,省招生考试院设立了技术管理、录取检查、录取审核、录取咨询等工作组,明确各组负责人和各岗位职责,实施责任制管理,确保录取工作有序进行。录取中,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录取分数线,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的原则,坚持按分数按标准录取考生,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同时,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组建了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每天第一时间公布院校录取结果,为更好地服务考生,省招生考试院还通过手机短信群发方式,向考生本人发送高考成绩和录取信息,让考生能在第一时间了解自己的高考成绩和录取情况,同时有效防范中介诈骗团伙和个人劫取招生信息,欺骗考生、家长,谋取经济利益的非法行为。省招生考试院还在一楼大厅设立了咨询点,接待前来咨询的考生和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