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在加拿大是一个需国家专控职业,护士(已注册的)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允许注册的护士使用“有证书的护士”或“RN”这一头衔。一个国际护士,如果想在加拿大得到注册护士的资格,则必须完成加拿大护士培训计划,需提供近期已通过加拿大护士实习并达到通过的考试成绩。不过,如果能得到雇主提供的工作位置,国际护士则可以得到一个参加加拿大护士考试前的过渡性工作机会。
加拿大的一些省护士协会,在基于有雇主提供工作机会的前提下,允许未通过注册护士考试的护士来加拿大参加过渡性的实习,但该护士必须吻合注册护士的其他需求,并在此之前没有参加注册护士考试失败的记录。
加拿大护士工作签证计划的基本需求条件:
★ 完成至少三年的护士教育计划,(2005年1月后要求至少4年)
★ 在以下加拿大急需的护士工作中有至少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如:危急护理、重病特别护理、心脏护理、急救、烧伤护理、新生儿护理、透析/肺瘤病人护理,神经病科护理、高风险工人护理、分娩及母亲护理、外伤护理、手术室护士;
★ 高尚的品质——需要推荐人证明
★ 无护士实践中的显著犯罪错误;
★ 国内雇主给申请人提供满意的适合于护士工作的推荐信,并达到极好的标准,无健康问题
★ 流利的英语;如果母语非英语,则需通过:TOEFL 550 分 计算机213分 TES(英语口语)50分
★ 或学改用雅思考试(IELTS)考试平均6.5分。口语达7分,其中科目分数没有少于6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