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高考频道 > 高考资讯 >

2012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提示(2)

2012-06-01 
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提示

  4.招生院校分提前单独录取院校(含本科、专科)、第一批录取院校(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第二批录取院校(一般本科院校)、第三批录取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5.提前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七类:(1)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2)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专业;(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育部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4)区内院校师范专业,(5)音乐专业;(6)美术专业;(7)体育专业;(8)按艺术类分数线录取的文艺专业。

  提前录取院校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复旦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解放军第二炮兵工程学院、武警工程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湖南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长安大学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每个考生在提前录取志愿栏只能选报其中一类学校与专业,不得跨类混报。

  6.报考对外经贸、海关、外语类院校或其他院校的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报考公安、司法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面试、政审、体能测试;报考军队院校(含武警部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政审、面试及军检;报考海关院校和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须参加面试、政审;报考体育、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的专业加试。

  2012年,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和国防生的区内考生,从5月10日至6月15日,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参加政治考核。今年起,报考国防生的考生,除填写《政治考核表》外,同时填写一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审查表》,一律使用人武部下发的制式表格。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于7月6日、7日,在军区雪莲宾馆(拉萨市生态路)参加面试(报考昆明理工大学国防生的藏族考生须进行藏、汉语口语测试)。7月8日在军区总医院(拉萨市娘热路)参加体检。面试、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原件和四张一寸免冠正面相片。报考军警院校和国防生基本条件为: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2年8月31日),未婚,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

  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并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和招生院校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7.普通高校民族班只招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院校以招少数民族考生为主。

  8.录取到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专项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专项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9.根据《西藏自治区普通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限报考生不得报考下表所列62所院校。个人误报,后果自负。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