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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2012年第1号公告

2012-05-13 
宁波海关自2012年5月16日起将试点运行“商品规范申报辅助系统。

  为进一步改进海关监管和服务,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我关自2012年5月16日起将试点运行“商品规范申报辅助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范围:现场业务处(3101、3104)

  二、试点时间:5月16日-6月15日

  三、相关要求:

  (一)所有进行报关单预录入的企业,请在近期使用过程中密切关注该QP系统的切换及4.0版本升级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提示做好系统的升级工作。

  (二)请所有报关单预录入的企业,认真学习《“商品规范申报辅助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并提前做好内部培训工作。

  四、联系人:

  试点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宁波海关联系。

  宁波海关技术热线:0574-89099000;

  宁波海关审单处:王彦,电话:0574-89090383;

  宁波海关现场业务处:杨晨,电话:0574-89090854;

  张明新,电话:0574-8909082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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