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漯河市2011年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教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纪检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应届毕业生。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证明应显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具体院系专业、学号、学制、是否为师范类专业等)。
2、往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到1976年4月30日后出生)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专科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拟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学科应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报考幼儿园教师者可以是相近专业(音乐或美术);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3日至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6:00。4月23日(周六)、4月24日(周日)、4月30(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在漯河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漯河市沙北黄河路中段647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从“漯河人事考试网”、“漯河人才网”下载填写打印《漯河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各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及有效学力证明)1份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数码照相采集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每人需交纳报名考务费每科30元、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本费12元。
4、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4: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6、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高校毕业生报考,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属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属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
7、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8、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5月5-6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前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漯河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