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寄售的含义
指寄售人(是卖方、或者是货主)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人按照寄售协议中的条件和办法代为销售的方式。
(二)寄售的特点
1.寄售是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
2.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属于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
3.商品售出前所有权属寄售人。货物售出以前,所有的风险和费用均由寄售人承担,代销人只收取佣金。
六、加工贸易
(一)加工贸易的含义
(二)加工贸易的种类: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
1.进料加工(以进养出):指用外汇购入国外的原材料、辅料,利用本国的技术、设备和劳力,加工成成品后,销往国外市场。
2.来料加工:指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由我方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对方处置,我方按照约定收取工缴费(加工费)的贸易方式。
3.来件装配:是指国外委托方提供零部件、元器件,有的还提供包装材料,委托本国承接方按其工艺要求进行装配,成品交委托方处置,承接方按约定收取工缴费的经营活动。
七、对销贸易
对销贸易的基本形式可以归纳为:易货贸易、互购贸易、补偿贸易
1、易货:是买卖双方之间进行的货物或劳务等值或基本等值的直接交换,不涉及现金收付。
2、互购(对购):指一方向另一方出口商品和劳务的同时,承担以所得款项得一部分或全部向对方购买一定数量或金额商品或劳务得义务。
3、补偿贸易:指交易的一方在对方提供信贷的基础上,进口设备或技术,而用向对方返销进口设备及或技术所生产的直接产品或相关产品或其他产品或劳务所得的价款分期偿还进口价款的一种贸易做法。
(1)直接产品补偿(返销):是指设备与技术的进口方以设备与技术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来偿还提供设备与技术的一方。
(2)补偿(回购):是指设备与技术的进口方以其他产品来偿还提供设备技术的一方。
(3)混合抵偿:指设备与技术的进口方部分以设备与技术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来偿还,部分以其他产品来偿还提供设备与技术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