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复对通过《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后,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审查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并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之前公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达到70分方为合格。http://www.reader8.com/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和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专业测试和面试由招聘单位和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原则上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专业测试和面试安排由招聘单位和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
3、笔试享受加分待遇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08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成绩中分别加2.5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与考核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体检与考核由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岗位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咨询与监督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351-3580237;
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设立监督电话 http://www.reader8.com/
0351-3581532;
山西生物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351-2215035;
山西省医药与生命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0351-724889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