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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各章重要考点总结
基础阶段
一 、了解商法经济法的特点
商经法律法规非常繁杂,知识点多、杂、散,09年商法经济法大纲囊括了20几个部门,330多个知识点,聚集在商法、经济法旗帜下的众多法律法规彼此之间很难找到多少实质性的联系,核心考点被湮没在浩繁的法律条文当中。要想在商法、经济法上取得高分,必须辨清呈零散状态的各个相对独立的知识点之间的联系,要有一双“火眼金睛”,善于从法条的汪洋大海中淘出考点。而且商经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重者恒重,尤其是商法,所以一定要妥善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好钢用在刀刃上,切忌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把抓,贪多求全,以至忽视重点。知道了她的特点才能找到应对她的方法。
二 、熟悉大纲的内容
司法考试是“以纲为纲”,那么我们的复习自然要“以纲为纲”;一般司法考试的大纲在每年的5月中旬左右会出来,我们的复习一定要严格尊重大纲的内容,新大纲出来前对比前一年大纲复习,新大纲出来之后第一时间对比新旧大纲的差别,做到心中有数,知道要考哪些内容,哪些是不需要掌握的,从而让自己的复习有方向,不至于想到哪里看到哪里,乱了方寸。另外,要着重注意新增的法条和知识点。根据最近几年的司法考试特点,新增的法律法规,新增考点肯定会出现考题。http://www.reader8.com/
三、掌握基础知识、进行体系化构建
在理论提高阶段主要是夯实理论基础,搭建起一个大的框架体系图。比如商法可以从大的方面分为主体法和行为法,主体法中包含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比如主体法、三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行为法中包含了企业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以及兼具主体与行为双重特征的海商法。经济法类似可以从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这样大的方面将经济法中的部门法进行分类。这样建立起一个大的框架,以便掌握住商经法所含的所有部门法。
在各个部门法的复习过程中也要刻意进行这样一个体系化的构建,比如主体法,可以按照主体的产生-运行-变更-消亡的生命环节流转过程来搭建。
这样就会做到思路清晰,在今后各个阶段的复习中,哪些知识是已经掌握的哪些还没有掌握,做到心中有数,便于查漏补缺,清除死角。
四 、速读教材
所谓的“以本为本”是各种考试离不开的根本,那么我们的教材自然也需要大家看一看,因为教材的内容相对比较详细,理论层次的内容占据了相当一部分,所以建议大家速读,因为在理论提高阶段,时间尚早,我们还有时间,快快的过一遍教材还是很有帮助的,即使没有时间过三大本,也要看一看我们的精读笔记,那都是紧扣大纲编写的。虽然我们的商法经济法以考法条为主,但像票据法的性质、保险法的原则,还有08年四川延考出现的商业银行的职能等等,都需要在看教材的过程掌握。
提高阶段
这一阶段是迅速强化的关键时期。历时最久,对知识点的剖析最详细,所以在这一阶段建议大家按照以下思路复习:
一 、夯实知识点
此阶段如果有条件最好能听听老师的串讲,我们的考试都是以知识点为单位的,所以在大串讲的阶段,我们一定要紧紧跟上老师的步调,将商经法的内容整体上捋一遍。所以课堂上的效率相当关键。在这里给大家几点听课的建议,好多同学喜欢专心的听,这是好事,但不喜欢动笔,总感觉我专心听了,老师讲过的我都理解了,下来自己看的时候就没有问题了,实则不然。听过课的同学可能知道,老师给的讲义一般只是框架,好多详细的内容都是在课堂上讲的,尤其是一些总结出来的精华,往往能帮助大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些东西你光听一听不能全部都留下,所以还是在必要的时候拿笔记一记,这样便于以后复习的方便。另外,眼、手、脑一起运动,也有助于更长时间保持精力集中。
二 、按章节配合法条的复习
在跟老师串讲知识点的过程中,我们要抽时间,按章节配合法条的复习。法条是出题者的纲领和最终依据,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法条即所谓的“宗”,尤其是商经法中,有些时候往往直接考察法条,以法条为依托进行商经法的预习是很有效的方法。尤其是重点法条,基本涵盖了大纲要求的所有知识点,而且对重要考点之间的联系以及命题思路都会有一定程度的讲解,对思路的培养,体系的构建都有一定的帮助。在本阶段建议大家把重点法条过一遍。
三 、适度配合相关练习题以巩固知识点的掌握
我们听完了老师的讲课、看完了法条,一定要找些练习题来做一做,以巩固和检验知识点的掌握。
建议大家用“势利眼”法来分配有限的时间。
商经法尤其是商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重者恒重”,比如公司法在历年的真题中占到商法部分的60%左右,而且公司法很容易理出一个清晰的思路,比如上述的按生命环节理出公司的产生——运行——变更——消亡的顺序,所有的知识点都可以放入相应的环节来把握,就会做到心中有数。对于这样思路清晰且占比重的部门我们自然从预习到听课到复习都要多给一些时间,而像审计法等这样繁琐而且经常轮空的部门则可以适当放松一些,适当给以关注即可。不是所有的部门都需要一视同仁的,另外,精力集中,讲求效率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