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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分析:宪法

20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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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分析:三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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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国法命题特点  

  宪法学,卷一单选17~23,多选60~65,共计23分。

  2010年的宪法的真题难度不大,但令人诧异之处有二:其一,《选举法》的重大修改内容在真题中只是考察了代表的名额,而对于选举的程序的修改没有进行考查,因此,2011年将会加大该内容的考察;其二,对于超纲的内容进行考察,最明显的标志是多选60题的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这个知识点在2010年大纲中并没有规定。

  除去以上两个例外,其他的内容依然还是“重者恒重”,所考查知识点,理论与法条、现行与历史、中央与地方关系、国家机构与基本权利方面的知识点都涉及到。这些考题都相对简单,因为大多数题目集中考一个方面的知识点。在纯理论只有两题,多选62题和单选19题涉及的宪法判例和宪法的作用,并不是宪法考查的重心。

  而在法条方面,涉及的内容极多,并且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民基本权利,如单选17题;二是国家机构。特别是在中央国家机关方面,如多选61题考查国务院、多选64题考查全国人大的职权;不定项93题考查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质询权、地方国家机关集中于各地人大常委会和民族自治权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在法条方面考查方式上,大多是直接引用相关条文或者是对相关条文稍加删改后,要求考生作出对错的判断,题目设置相对简单,难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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