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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法考试土地法和环保法高频考点整理
国际法三科(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仍一如既往地全部分布在第一卷,总共考了44分。其中,国际公法共考了8道题12分(4道单选题,4分,3道多选题,6分,1道任选题,2分);国际私法共考了11道题,15分(7道单选题,7分,3道多选题,6分,1道任选题,2分);国际经济法共考了12道题,17分(7道单选题,7分,4道多选题,8分,1道任选题,2分)。纵观这次国际法试题,主要呈现如下几个特点:
1.难度一般
今年考试大多数国际法考题难度都不很大,并且常规考法又有复苏迹象。比如第33、44、46、81、83题等,都是对基本知识点的问答式考法。这些题考查的知识点都属比较明显且易于把握的考点,考生复习中一般都比较注意,所以一般考生应付这些题应该没有太大难度。其他考题虽然大多数都是小案例题,但考查知识点大多也都属于往年常考考点,而且考查的都是基本知识点,出题可说是中规中矩。如第31题考专属经济区及其法律制度,第80题考中国国籍的自动丧失问题,以及大量的国际私法的题均属常规考点法条的考查。
2.考点重复率依然相当高
本次考试中相当多的题仍是在重复考查近几年反复考过的考点。如第29题对国际法上的承认的考查,在2005年曾考过;第30题考国家主权豁免,这在2003年考过;第46题对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考查,在2004年和2005年都曾考过;第83题关于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则在2004年和2006年都曾反复考查过,类似的情况还有第42、43、44、45、82题等,也都是对最近几年司法考试重复考点的考查。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考试难度,特别是对于那些对往年真题比较熟悉的考生。
3.重点依然突出,个别试题略有争议
从国际法试题涉及的具体考点来看,传统重点非常突出。比如在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上,本次考试共考查了3道单选题、1道多选题、1道任选题,占据了国际私法部分几乎1/2的题量和分值。又比如,关于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本次考试共考查了1道单选题、2道多选题,占据了国际经济法部分1/4的题量和近1/3的分值。
今年国际法部分没有新增考点,但新增了两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在本次考试中,并未对这两个新增的司法解释进行考查。因此,对2011年的考试埋下伏笔。本次考试中,个别试题因为语言措辞问题,似对非对,往往可能令考生无所适从。如第85题。
4.多数题综合性较强,考生需系统全面复习
增强考题的综合性是目前规则没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增加考试难度的不二选择。很多题都是把几个制度或几个法条结合起来考查。如第79题将使领馆的特权与豁免对比起来考查;第45题将《海牙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及免责与无正本提单交货的有关规定结合起来出题;第42题将保险、卖方的义务、贸易术语结合进行考查,等等。这意味着考生需要全面掌握万国讲义内容,方有可能将一道题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