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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3)
1.健全内部审计体系,变事后监督为自始至终的监督。
水利建设点多面广,在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中还存在擅自滞压、挪用、挤占建设成本,虚增投资完成额,基建财务管理不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因此,要保证投资计划按期完成及项目建设的顺利进展,首先要引起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应该对管理过程实施更加有效和直接的监督,建立起在整个建设周期内自始至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每一个阶段的内控监管体系。怎样才能做到全过程的监督呢?许多业内人士提出了“跟踪审计”的理念,工程审计随着施工进度而同步开展,审计的内容囊括了投资、进度、质量三方面。水利工程从开始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都是动态的,加上建设周期较长,有的可能跨度若干年,仅仅依靠工程完工以后的审计,那么审计中发现的某些问题也无法弥补,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势必也无法挽回。所以说只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系,并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设置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审计部门,从工程立项、招投标、实施、竣工验收整个建设周期内实施跟踪审计制,扩大审计范围,加强工程项目的中间监督,变事后监督为自始至终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纠正并解决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及时上报并配合好市审计局的预算审计、工程造价审计,单项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才能圆满地完成水利工程的审计工作。
2.扩大审计范围,增加审计内容,结合水利工程个别差异性采用不同的审计方法。
内部审计要不断拓展视野,改变传统的审计观念,不仅要审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差异性,还要重视资金安排的合法性、调度和拨付工程款的及时性以及年度投资的效益性。不管是国债资金、建设基金、事业经费、水利基金、防汛经费、水保资金、农水资金等,都是水利建设的资金。那么,国家水利资金流向哪里,内部审计人员就应跟踪审计到哪里,凡是有水利资金的单位都要纳入审计范围,都应审计监督。
内审部门要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前期设计、造价控制、施工与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挥控制、把关与监督作用,既确保真实性、客观性,又能够达到工作快捷高效,以实现在提高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制定相适宜的审计方案,不必追求面面俱到,可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选取审计指标,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