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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乌当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0-09-08 
具体报名工作由乌当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录用调配科和乌当区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负责。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4日—9月16日。报名地点:乌当区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乌当区行政综合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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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规定,经研究,我区2010年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10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贵阳市户籍或贵阳市生源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4.选聘到贵阳市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4)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试用期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定向到本区以外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及相关专业知识;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9月14日前出生)35岁以下(1975年9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到基层工作,明确到基层锻炼的岗位,需签订协议书;

  6.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具体报名工作由乌当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录用调配科和乌当区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负责。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4日—9月16日。报名地点:乌当区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乌当区行政综合大楼二楼)。

  报名人员持毕业证书、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身份证、户口册(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持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报名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0年10月8日至10月9日。领取准考证地点:乌当区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乌当区行政综合楼二楼215室)。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交费发票领取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招聘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

  2.至2010年9月14日选派到贵阳市所辖县以下基层单位连续服务满两年且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加10分;符合本条加分条件且报考人员服务地在乌当区的,在原加分基础上再加2分。

  3.至2010年9月14日在贵阳市所辖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属一年期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加5分;属两年期或延长服务期满两年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加10分;符合本条加分条件且报考人员服务地在乌当区的,在原加分基础上再加2分。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符合报考岗位专业条件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含政工系列)人员加5分。

  (三)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区招考办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现场填写《乌当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二),提交“加分审核处”进行审查。提交《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市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的书面证明(有服务证的可持服务证及复印件办理);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以及考核情况。

  3.“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和服务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上述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年限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4.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d.gov.cn/)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总成绩中予以加分。

  6.加分确认在报名时同步进行,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三、考试

  考试按管理人员(A类)、专业技术人员(B类)、教师岗位(C类)三个岗位实行分类考试。

  应聘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面试;

  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应聘C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试教。

  (一)《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6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于2010年10月26日公布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wd.gov.cn/)、乌当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查分时间:10月28日上午9:00-下午4:00,受理查分地点:乌当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科(乌当区行政综合楼10楼1011室)。

  (二)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按照《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如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

  报考A类岗位的,根据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考生的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B类岗位的,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四)试教

  报考C类岗位的,根据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考生的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教人选。

  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报考B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占40%、面试占30%计算。

  报考C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40%、试教占60%计算。

  (六)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试教)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试教)。如所确定进入面试(试教)人数与所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是否进行面试(试教)。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的拟面试(试教)人员,其面试(试教)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面试(试教)前将对拟参加面试(试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并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复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试教);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核,通过审核人数低于招考计划数的岗位减少招考计划数,无考生通过审核的,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专业测试(岗位能力测试)、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试教)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标准执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安排。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考生的考核主要以遵纪守法和学籍档案记录为考核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六)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七)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2.本简章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实施。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考咨询电话:(乌当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录用科:6841746)

  监督举报电话:(乌当区纪委监察局:6402350)

       附件一:《贵阳市乌当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二:乌当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乌当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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