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哪项符合法律规定?
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随时转让
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即日起可以对外转让
C公司收回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决定与乙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并要求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履行合同的质押担保
【答案】C
【考点】股份转让的限制;股份回购
【详解】《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丰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所以A项、B项中的决议都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公司法》第143条第4款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D项中的决议也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故本题应选C,C项中的决议符合《公司法》第143条的规定。
27.江某是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罗某个人债务7万元,罗某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中,罗某要求以其对江某的债权抵销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各合伙人对罗某的这一要求产生了分歧。下列哪种看法是正确的?
A.江某的债务如同合伙企业债务,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江某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罗某不得以个人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债务
C若江某可从合伙企业分得7万元以上的财产,则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D罗某可以抵销其债务,但江某应分得的财产不足7万元时,应就差额部分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考点】对合伙人债权之抵销禁止
【详解】《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故本
题选B.
28.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但企业尚有价值20万元的财产。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古某应对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古某仅对其参与合伙期间新增的3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应扣除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
【答案】C
【考点】退伙时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详解】《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本题中古某应当对其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应选C.对于D项,尽管合伙人时于合伙盈亏的负担在其内部会区分各自的份额,但是这并不能免除法律所规定的合伙人在外部对合伙企业债务所负的连带责任,故
D项错误。
29.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下船止
B上海至广州的货物运输应当适用海商法
C天津至韩国釜山的货物运输应当适用海商法
D.海商法与民法规定不同时,适用民法的规定
【答案】C
【考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详解】《海商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时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故A项错误。《海商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故B项错误,C项正确。对于D项,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当海商法与民法规定不同时,应适用海商法的规定,故D项错误。
30.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行为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合营各方发生纠纷可按约定在境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B.合营企业所需原材料、燃料可在境外购买
C.合营企业不允许向境外银行直接筹措资金
D.合营企业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答案】C
【考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详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合营各方发生纠纷,董事会不能协商解决时,由中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由合营各方协议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故A项正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合营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场上购买。故B项正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9条第3、4款规定,合营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可直接向外国银行筹措资金。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故C项错误,D项正确。故本题应选C.
31.南翔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亏损,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06年6月,各债权人上门讨债无果,欲申请南翔公司破产还债。下列各债权人中谁有权申请南翔公司破产?
A甲公司:南翔公司租用其仓库期间,因疏于管理于2005年12月失火烧毁仓库
B乙公司:南翔公司拖欠其燃料款40万元应于2004年1月偿还,但该公司一直未追索
C丙公司:法院于2005年10月终审判决南翔公司10日内赔偿该公司货物损失20万元,该公司一直未申请执行
D丁公司:南翔公司就拖欠该公司货款30万元达成协议,约定于2006年10月付款
【答案】A
【考点】债权人申请破产
【详解】本题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因此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权人的债权必须是已届清偿期,并且具有强制执行力,已过诉讼时效或者已超过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人不能申请破产。本题中B项中的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C项中的债权已经超过申请执行期限,D项中的债权还未到期,其债权人不能申请破产。故本题选A
32.江某与李某拟设立一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汪某出资60%,李某出资40%.在他们拟订的公司章程中,下列哪项条款是不合法的?
A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的法人代表由公司经理担任
B公司不设监事会,公司的执行监事由股东汪某担任
C.公司利润在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并提取公积金后,由股东平均分配
D.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股东不得要求解散公司
【答案】D
【考点】公司章程
【详解】基于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股东在会司章程中可自由约定有关公司的各种事项。,但是此种约定须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公司法》第51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会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公司法》第13条规定,会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故A项中内容合法。《公司法》第52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另根据《公司法》第5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可任监事。故B项中内容合法。根据《公司法》第35、167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之后,其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故C项中内容正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D项中的内容与此相违背,故本题选D
33.某保险公司开设一种人寿险:投保人逐年缴纳一定保费至60岁时可获得20万元保险金,保费随起保年龄的增长而增加。41岁的某甲精心计算后发现,若从46岁起投保,可最大限度降低保费,遂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谎称自己46岁。3年后保险公司发现某甲申报年龄不实。对此,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A因某甲谎报年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B解除与某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不予退还
C对某甲按41岁起保计算,对多收部分保费退还某甲或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保费
D.解除与某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某甲
【答案】C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申报年龄不实的处理
【详解】《保险法》第54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 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由于甲谎报年龄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且已经超过了2年,故应对甲按41岁起保计算,特多收部分保费退还某甲或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保费。故本题选C.
34.下列关于公司分类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一人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B.上市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C.非上市股份公司是资合为主兼具人合性质的公司
D.有限责任公司是以人合为主兼具资合性质的公司
【答案】A
【考点】公司的种类
【详解】按公司的结合关系,可把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会司。人合公司以股东间的结合为基础,而资合公司以资本的结合为基础,人合兼资合公司则既有股东的结合,也有资本的结合。无限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而上市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兼有人合和资合特点的公司。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谈不上人合或者资合,故本题选A
35.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异同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一般不能制作判决书,而仲裁机构调解达成协议可以制作裁决书
B从理论。上说,诉讼当事人无权确定法院审理和判决的范围,仲裁当事人有权确定仲裁机构审理和裁决的范围
C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有权上诉或申请再审,对于仲裁机构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仲裁
D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都有权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答案】A
【考点】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异同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1款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一般来说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不能制作判决书,而仲裁机构调解达成协议可以制作裁决书。故A项正确。在法学理论上,诉讼和仲裁一样遵循着“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审理和判决的范围不能超过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故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9条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能申请重新仲裁,故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63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而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不能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故D错误。综上,本题应选A.
36.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一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达成和解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种裁申请。后乙公司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其义务。甲公司应如何解决此纠纷?
A甲公司可以依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B甲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C甲公司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与乙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甲公司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恢复仲裁程序
【答案】A
【考点】仲裁和解反悔后的处理
【详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50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故本题选A
3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D.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答案】C
【考点】审判组织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故A项内容正确。第41条第2款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而第41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所以B项内容正确。第40条第2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根据第142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故D项内容正确。根据第161条的规定,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所以C项内容错误。综上,本题应选C.
38.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下列关于本案后续程序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B.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
C甲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答案】D
【考点】诉讼终结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四)项的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故本题选D
39.甲起诉乙支付货款。一审判决后,乙提起上诉,并提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要求甲赔偿损失。下列关于二审法院处理本案方式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B.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对赔偿损失的请求发回重审
D.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对赔偿损失的请求另行起诉
【答案】D
【考点】二审程序中提起反诉的处理
【详解】《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故本题应选D.
40.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B.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C.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D.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B
【考点】专属管辖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34条第(三)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管辖因违反专属管辖而无效,本题中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丁县法院管辖,故应选B
41.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
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
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
【答案】B
【考点】诉的要素;诉讼请求
【详解】诉由诉的主体、诉讼标的、诉的理由构成。诉讼标的指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做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的理由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判保护和进行诉讼的根据。诉讼请求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请求。在本题中,甲、乙因为租赁合同发生争议,甲放弃原来主张的要求乙支付房租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在这个变更的过程中,诉讼标的一直是租赁合同纠纷,诉的理由和原因事实一直是乙拖欠房租,故诉讼标的、诉的理由和原因事实都没有变更,而是诉讼请求发生了变更,故应选B
42.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
C.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处理
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答案】A
【考点】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认为应该判决离婚的处理
【详解】《民诉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J,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故本题应选A.
43,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这些股东应当如何提起诉讼?
A.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
B.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会
C.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
D.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
【答案】D
【考点】董事会决议的撤销
【详解】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此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求撤销董事会的决议。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股东起诉时应该以公司为被告。故本题应选D
44.张某起诉周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被告答辩提出原告的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不予受理
B.裁定驳回起诉
C.受理后通过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受理后通过审理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C
【考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处理
【详解】《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故本题应选C
45.某法院对齐某诉黄某借款一案作出判决,黄某提起上诉。在一审法院将诉讼材料报送二审法院前,齐某发现黄某转移财产。下列关于本案财产保全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齐某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B.齐某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二审法院可以指令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C.齐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一审法院将申请报送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D.齐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答案】D
【考点】上诉期间的财产保全
【详解】《民诉意见》第103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因此,本题中齐某应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故选D
46.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发现调解书的内容与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不一致,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B.将原调解书收回,按调解协议内容作出判决
C.应当适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
D.将原调解书收回,重新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答案】A
【考点】调解书的补正
I【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本题中尽管是法院发现调解书的内容与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不一致,但由于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发生效力,并且此种情形也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因此法院应参照前述规定,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调解书的相关内容,故应选A
47.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A.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B.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C.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D.与一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
【答案】C
【考点】间接证据
【详解】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其 最大特点是证明力的或然性,间接证据一般须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证明案件事实。A, B, D项列举的证据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所规定的不能单独作 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但是作为物证和证人证言,却可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所以不必然就属于间接证据。而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只能以其他事实推论,对这些事实证明的证据即属间接证据。故本题应选C
48.下列哪种民事诉讼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当事人协议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B.起诉时被告被监禁的案件
C.发回重审的案件
D.共同诉讼案件
【答案】C
【考点】简易程序的适用对象
【详解】《民诉意见》第174条规定,发回重审和按照审 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本题应选C.
49.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某案,发现张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而一、二审法院将其遗漏。在这种情况下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B.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C.应当直接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D甲只能直接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答案】B
【考点】再审程序中发现遗漏当事人的处理
【详解】《民诉意见》第211条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故本题应选B.
50.季某诉赵某解除收养关系,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和解,维持收养关系,向法院申请撤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B.二审法院可以依当事人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D.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答案】A
【考点】二审程序中和解的处理
【详解】《民诉意见》第191条规定,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故本题应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