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80题,每题2分,共60分。
51. 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
A.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B.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
C.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D.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
【答案及解析】:ABC A项,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但绝不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事实上法律也不可能取代其他调整手段;B 项,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与制约不同。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而法制的最终目的是建立符合统治阶级的法律秋序。基于对B项(对法制最终目的)的分析,C项所述内容也不正确。
52. 下列有关执法与守法区别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执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
B.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
C.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的活动
D.执法须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毋须遵循程序性要求
【答案及解析】:ABD A项错在执法的主体仅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即执法机关,而不包括所有的法人;B项错在公民的守法既包括积极的守法也包括消极的守法。C项是正确的表述;D项错在积极的守法也要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就是遵守法律所规定的行为规范,将抽象的行为模式转化为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守法的实质要求。有一点必须注意,那就是行使权利并不意味着为所欲为。
53. 下列表述哪些可以成立?
A.司机白某在驾车途中因突发心脏病,把车停在了标有“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100 元”处,但白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此为运用辩证推理的结果
B.在法的适用中,需要对“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一规定进行限制解释
C.林某因他杀死亡,其与妻子的婚姻法律关系因此而终结。引起该婚姻关系终结的死亡事件属于法律事件
D.已加入甲国国籍的原福建人沈某在乙国印制人民币假钞20万元,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属于法的空间效力问题
【答案及解析】:ABC
A项,辫证推理,即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它的特点在于:不能以一个从前提到结论的单一连锁链的思维过程和证明模式得出结论。据此,A项表述正确;B项,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涵义为窄的解释。该规定的立法原意为“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显然,该条文规定的字面涵义要比立法原意宽,在适用中应作限制解释;C项,依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法律行为可以作为法律事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该选项中婚姻法律关系的终结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因此林某死亡属法律事件;D项错在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属于法对人的效力,而不是空间效力问题。
54.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但不高于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C.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某些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可以溯及既往
D.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答案及解析】: CD A 项中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既高于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又高于本级地方政府规章;B 项中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分情况处理,具体参见《立法法》第86 条之规定;C 项,《 立法法》 第84 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因此C 项正确;D 项,《立法权》第81 条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因此D 项也正确。
55.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香港居民享有下列哪些自由?
A.言论、新闻、出版自由
B.通讯自由
C.移居其他国家和出入境的自由
D.公开传教的自由
【答案及解析】: ABCD 本题ABC 三项显然正确,令考生迷惑的是D 项。部分考生可能一眼就把D 项排除,这其实是大错特错。《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2 条明确规定:“香港居民有信仰的自由。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开传教和举行、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因此,本题ABCD 都正确。
56.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依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B.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的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
C.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
【答案及解析】: ABCD A 项表述符合《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2 条第1 款的规定;B 项表述符合该法第87 条第1 款之规定;C 项表述符合该法第90 条第2 款之规定;D 项表述符合该法第137 条第2 款之规定。因此,ABCD 全入选。
57.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哪些符合宪法的规定?
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B.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答案及解析】: ABD 《宪法》第4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C 项应予排除。
58.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下列关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
B.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状况决定的
C.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实行民族自治
D.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答案及解析】: ABD 大多数考生对ABD 选项入选应无疑问,关健是C 项。解答此题的关键在于理解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不等于民族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务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而不是绝对的民族自治。
59.下列有关我国唐宋时期法制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永徽律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B.《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C.自首、类推、化外人、区分公罪与私罪等原则都是唐律中重要的刑罚原则
D.唐代和宋代在中央司法机构的设置上是一致的,即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
【答案及解析】: ABCD 《 永徽律疏》 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永徽律疏》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故A 项正确;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 年),在工部尚书判大理寺卿窦仪等人的奏请下,开始修仃宋朝新的法典,同年7 月完成,由太祖诏“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天下”,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据此B 项正确C项表述正确;唐代沿袭隋制,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执行各自的司法职能。宋沿唐制,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所以D项也正确。
60.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发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响。下列哪些表述正确揭示了这些发展变化?
A.《北齐律》共12篇,首先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
B.《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C.《北周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
D.《北魏律》与《陈律》正式确立了“官当”制度
【答案及解析】: ABD C 项错在“重罪十条”首次规定在《北齐律》中,而不是《北周律》 .北齐为维护封建国家根本利益,在《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是对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把“重罪十条”置于律首,作为厉打击的对象,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量。ABD 均是正确的表述。
61.下列有关古罗马《国法大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法学汇编》、《查士丁尼新律》
B.《国法大全》是由乌尔比安主持编纂的
C.《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达到了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D.12世纪意大利注释法学派将《国法大全》的研究变成一门科学,为罗马法复兴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答案及解析】: ACD 查士尼皇帝(公元527 一565 年)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幕委员会,进行法典编幕工作。从公元528 一534 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
第一,《查士丁尼法典》 .这是公元528 一529 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它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救令进行整理、审仃和取舍而成。
第二,《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 .它是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基拙加以改编而成。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查士丁尼学说汇幕》,又译为《法学汇编》,于公元530 一533 年编成。这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地汇集、整理,进行摘录,凡收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公元565 年,法学家又汇集了公元535 一565 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救令168 条,称为《 查士丁尼新律》。
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12 世纪统称为《 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本题选ACD.
62.某县审计局4月20日开会决定对该县国有企业A进行审计,22日该审计局的一名审计人员先期到达A企业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A企业与该县另一企业B之间的一笔购销木材合同存在疑点,遂决定到B企业进行调查。4月29日,该审计局的两名审计人员来到B企业,并向B企业的负责人口头说明了自己的身份,要求其提供与A企业木材购销合同的相关情况。该审计局的上述审计活动中,哪些不符合关于审计程序的法律规定?
A.实施审计前未组成审计组
B.实施审计前未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C.实施审计3日前未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D.审计人员进行调查时,未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答案及解析】: ACD 《审计法》 第37条规定:“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由此可知AC 应选;该法第38 条第2 款规定:“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由此可知D 项也应选。B 项,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前无需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63.甲从国外低价购得一项未获当地政府批准销售的专利产品“近视治疗仪”。甲将产品样品和技术资料提交给我国X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产品检验机构。该机构未作任何检验,按照甲书写的文稿出具了该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随后,该市退休医师协会的秘书长乙又以该协会的名义出具了该产品的质量保证书。该产品投入市场后,连续造成多起青少年因使用该产品致眼睛严重受损的事件。现除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外,受害者还可以采用哪些民事补救方法?
A.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要求该卫生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要求该检验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要求该退休医师协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 ACD 作为经营者,甲理应对其提供的商品存在缺陷承担责任,这一点是无疑的。所以A 应选;根据《产品质量法》第57 条第3 款规定:“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21 条第2 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梢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C 项应选;本法第58 条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所以D项应选。
64.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且逾期未改正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限制资产转让
B.限制分配红利
C.责令暂停部分业务
D.促成机构重组
【答案及解析】:ABC 该题直接根据法条即可作答。《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7 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应受的处罚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据此,本题选ABC.
65.某商业银行发放的下列贷款,哪些应计入不良贷款?
A.甲公司的一笔流动资金贷款于本周到期,现银行同意其延展还款期1个月
B.乙公司的一笔房地产项目贷款于2005年6月到期,2004年7月该项目因资金短缺而停建
C.丙公司的一笔委托贷款于2005年9月到期,2004年7月该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D.丁公司的一笔拖欠多年的固定资产贷款,现已按规定以呆账准备金予以冲销
【答案及解析】:BC 货款形态分为正常货款、不良贷款、欠息货款和展期货款,不良货款包括逾期货款、呆滞货款和呆账货款。A 项所述属于展期货款,D 项的不良贷款已予以冲销,故AD 应排除。
66.下列哪些属于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A.发行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转让其所持股票
B.公司董事、经理、监事在任职期间转让本公司股票
C.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买卖该种股票
D.为上市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在该文件公开后5日内买卖该公司股票
【答案及解析】:ABCD 《 会司法》 第147 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会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据此,AB 应选;《证券法》第39 条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佑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会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据此,CD 应选。由本题可知,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注意把不同法律之间关于同一个问题的规定联系起来记忆,以应对司法考试的出题趋势。
67.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自有的流光大厦作为抵押,贷款8000万元。双方办理抵押手续后,银行发放了贷款。现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一幢溢彩楼。有关本案中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将流光大厦单独拍卖,并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B.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的溢彩楼不是抵押财产
C.甲公司不按期还款时,银行可以将流光大厦和溢彩楼一同拍卖,但只能由流光大厦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D.溢彩楼是在建工程,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设置抵押,也不得拍卖转让
【答案及解析】: BC 《 担保法》 第55 条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仃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依照本法规定以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据此,本题应选BC.
68.甲国白鹭公司与乙国黑鹰公司签订了一项进口化工废料到甲国的合同。该化工废料是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列为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现位于乙国境内。甲乙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国政府或黑鹰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B.甲国政府必须证实黑鹰公司和白鹭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有准许进口
C.该种废料如果进行越境转移,必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D.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答案及解析】: ABCD 本题考查内容为国际环境保护法的知识点。《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巴塞尔公约》)对于列举在其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包括:(1)缔约国禁止向另一缔约国出口危险废物,除非进口国没有一般地禁止该废物的进口,并且以书面形式对某一进口向出口国表示同意……(2)出口国有理由认为拟出口的废物不会被以符合有关标准的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在进口国或其他地方处理,则不得出口。(3)不得向非缔约国出口或自非缔约国进口危险废物。据此,可知本题四个选项均得入选。
69.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答案及解析】: BD 本题考点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确定。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一国通常应他国船舶船长的请求或他国驻该国领事的请求,对停泊在该国港口的他国船舶上发生的侵权事件进行管辖。
70.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在依法应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应如何确定准据法?
A.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B.可以直接选择适用该国任一地区的实体法
C.在无法根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时,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
D.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准据法
【答案及解析】: AC 本题考点为区际法律冲突。《民通意见》第192 条规定:“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根据本法条可直接选AC.
71.根据我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物权问题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船舶抵押权适用抵押地法律
B.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C.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行为地法律
D.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答案及解析】: BD 本题是直接法条题。《海商法》第270 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第271 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第272 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据以上法条可知,本题应选BD.
72.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
A.依照国际惯例进行
B.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C.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
D.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
【答案及解析】: BD 根据《民诉》 第263 条第1 款规定:“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第265 条:“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本题选BD.
73.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03年6月14日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单价为240美元CIF青岛,可接受3560台×××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此时,该机器价格上涨,中方又于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但甲国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甲国公司要约中所采用的是在甲国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
B.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C.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D.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答案及解析】:AC 根据《2 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可知CIF 条件下交货地点为装运港船上,因此A 项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有效的承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依公约第18 条的规定,承诺的作出可以声明或行为表示,但绒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承诺。 ② 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作出。理论上迟到的承诺或逾期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一般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③ 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所表示的对要约的内容有变更即是反要约,或称为还价,反要约是对要约的拒绝,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它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由此可知C 项正确,而BD不正确。
74.依据我国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关于货物的进出口管理,下列选项哪些是不正确的?
A.对自由进出口的货物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B.全部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均应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
C.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有权决定是否许可
D.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
【答案及解析】:ABC 《对外贸易法》 第15 条规定:“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根据本条可排除D 项,其他三项均符合要求。
75.依《海牙规则》规定,下列哪些货损承运人可以免责?
A.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不具有适航性引起的货损
B.船长和船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引起的货损
C.未谨慎积载引起的货损
D.包装不当引起的货损
【答案及解析】:BD 《海牙规则》 规定了承运人的两项最低限度的义务,这两项义务是强制性的,在提单中解除或降低承运人的这两项义务的条款均属无效。第一项是适航义务,公约第3 条规定:承运人在开航前与开航时必须谨慎处理,以便:(1) 使船舶具有适航性;(2)适当地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应品;(3)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海牙规则》并不要求船舶在任何时间都必须处于适航状态,仅要求在“开航前和开航时”谨慎处理“不仅包括承运人的”谨慎处理,还应包括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谨慎处理。关于适航,《海牙规则》没有明确的定义。第二项是管货的义务,指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操作、积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却载所承运的货物。承运人在上述七个阶段均应做到适当和谨慎,”谨慎“就是要认真,”适当“则带有技术性及业务水平。”积载“指承运人应适当地配载货物。对由于积载不当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负责。”运送“指承运人应尽速、直接、安全地将货物运至目的地,不得进行不合理的绕航。故本题选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