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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法机关招录报名结束

2010-07-19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凡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就不能成为基层政法机关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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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2010年新疆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网上报名工作已经截止,共有2388名考生报名,招考比例为6.726:1。7月31日这些考生将走进考场进行笔试。

  此次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笔试仍旧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两部分。笔试过后,考生还需经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按照规定,最终被录取人员首先要到培养院校接受免费深造,学习合格的毕业生才会由所在院校将其档案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

  并不是每一个被招录的考生最终都能上岗的。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凡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就不能成为基层政法机关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法律硕士、专升本和本科第二学位、专科毕业人员到定向单位需分别服务满5年、7年、9年后方可交流。凡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其他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不得录用,毕业生违约的情况将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更为重要的是,在相关部门将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考生还必须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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