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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职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录用结果公开;
(二)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选拔录用优秀合格的人才;
(三)坚持“一票否决”和品学兼优优先录取的原则;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1.受过行政、刑事处分的;
2.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的;
3.体检未达标的。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招聘专业为化学仪器分析(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
(三)具有3年以上从事所聘专业的工作经历,年龄32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一定的专业英语水平;
(五)身体健康;
(六)受聘者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10年的工作合同。
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三、考试、考察等程序
(一)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面试。
专业考试内容主要为所聘专业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实际操作能力)。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专业考试成绩为100分。专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为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之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食品安全法》对健康的有关要求。报考人员色盲、口吃判定为体检不合格。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顺延。
(三)考察
对参加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或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四)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疑异的人员,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通过网上登录方式进行报名。应聘者可登录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hljciq.gov.cn)下载《考试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报名表发至报名受理电子邮箱(gexh@hljciq.gov.cn)。
(二)报名时间
2010年7月15日起至7月21日。
(三)资格审查与确认
报考人员经网上审查合格后(以收到审查人员电话通知为准)将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被确认者应携带本人户口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复印件,近期一个月以内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档案所在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到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9号717室)现场确认。
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须提供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者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专业考试时间请随时关注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hljciq.gov.cn或咨询考务人员。
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37601转8713、8399、8130
咨询人员:王明、葛学辉、林凡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