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罪名:
一、间谍罪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叛逃后又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任务的,数罪并罚。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论处。
普通罪名:
一、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
二、叛逃罪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掌握了国家秘密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叛逃行为必须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故单纯逃往境外或不回到境内等并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成立本罪。至于叛逃行为是否危害国家安全,则应通过考察行为人投奔境外的组织、机构的性质、叛逃的目的与动机、叛逃的方式与手段等进行判断。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例71】(2002年试卷二第11题)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1年后甲受雇于M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l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以叛逃罪论处B.以叛逃罪和间谍罪论处C.以间谍罪论处D.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