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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分章解读

2009-06-12 

  众所周知,司法考试是选拔国家公检法机关专门人才的高级别考试,党的新政策、新方针必定是考试的重点。而今年“三个至上”直接列入了司考的大纲教材里,因此,今年的关注度应该高于往年,大家对这三个至上的内容务必要非常熟悉。另外一点考生要关注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它是胡锦涛主席领导核心的最新理论成果,包含在科学发展观之中,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将来很有可能写进党章,写进宪法。新大纲对这一部分分了三章。

  第一章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念的概念、特征、理论渊源、实践基础、本质属性、地位、作用等等。而重点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即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2007年岁末,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强调我们必须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扎扎实实开创我国政法工作新局面。胡锦涛总书记在勉励大法官、大检察官时特别提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第二章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几个部分就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进一步延伸。09年新大纲的重新界定,足以透露出卷四的出题信息,希望考生加以注意。

  第三章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这个基本要求的内容写的比较详细,从立法、执法、司法及其它方面四个大的方面进行叙述。此外还有两个部分是关于繁荣法学事业和实施正确领导。

  司法考试卷四的论述拿分还是不难的。以上这三个部分互相结合,可以出大题目。在贯彻依法行政方面提到合法、合理、高效、便民、权责统一、政务公开、提高行政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在严格司法方面提到要公正、讲究效率、树立权威、发扬民主。在其它方面,加强法律的监督,提高公民的诚信守法,繁荣法学事业和完善正确的领导。但是笔者认为,重点还是在“三个至上”的内在关系上,对此把握好了,拿分便是小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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