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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重要的汉语表达(2)

2008-11-20 
口译对译文的精确程度要求相对较低,所以它是 interpretation 而不是真正的 translation。一般来讲,真正的“翻译”在笔译中体现得比较明显。我现在一想到翻译就头疼,也再不敢接任何“活儿”,怕被人笑话。看来这项艰巨而优美的工作只适合那些有耐心、肯钻研的朋友,很多人以为自己能翻译,其实不能。

  翻译过程往往不止产生一种译文,有时甚至出现多种译文都可取的情况,这是翻译的多样性和语言的灵活性决定的。我在博客上和一些朋友讨论过汉译英中存在的这种情况,当然结果是没有定论,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http://blog.sina.com.cn/u/4b5652ad010006wa  
  我们还是来看几个英译汉的简单例子:  
  1、---“Do you know the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Ask me another.”  
   这个“Ask me another.”怎么翻?直译成“问我一个别的。”显然意思正确,但中国人说话不常出现这样的句子。试想,当别人问了你一个问题,你不知道答案,即使你嘴上说“再问一个吧!”其实并不一定真的想要别人再问另外一个问题,言下之意是
  “我答不上来。”这个句子显然比较符合说话的习惯,但却失掉了原文中微弱的幽默感,所以到底应该怎么翻译,大家可以自己决定。不过最终有一个工作要做,就是反向记忆,即几种翻译都归结到同一句英语上,以后外国人问一个你答不上来或者不愿意回答的问题,可以直接说:"Ask me another."  
  2、---“What do you think of the man?”
   ---“You’ve stolen my question!”
   如果直译的话,就是——
  “你怎么看这个人?”
  “你偷了我的问题!”  
  这个回答固然可以接受,但总觉得汉语中少有这种表达,这个“偷”字直译得不妥。我们习惯说:“你抢了我的话!”改一个字,稍微好了一些。不过,也可以进一步深入——所谓“You’ve stolen my question!”实际上是说:我也想知道你对这个人的看法,结果没想到你先问了我。于是可以翻译得更口语化一些:“我正要问你呢!”    
  3、The book couldn’t be more timely.
  这是我在翻译一本介绍品牌战略的原著时遇到的句子,是别人写给这本书的评价,意在称赞作者的书出版得正是时候,给广大需要指点的读者带来了福音。
   直译为:这本书(的出版)真是太及时了。
   加工一下译为:这本书(的出版)简直就是一场及时雨。
  我当时考虑到说话人的语气,所以加了一个“简直”,然后用了一个比喻,没有严格按照原文来翻,后来一位朋友觉得,还可以再调整一下,译为:
  这本书(的出版)无异于一场及时雨 。
  我觉得这个“无异于”用得比较好,就采用了这个句子。如果大家觉得别的译法更准确,请不吝赐教。  
   4、The supreme vice is shallowness.  
  这是王尔德的一句名言,很多作家也说过这样的话。由于他是生活在一个多世纪以前的人,所以如果把这句话直译成“...是...”的话,未免不太符合,毕竟那个时候的中国也没有普及白话文;况且,考虑到王尔德仅次于莎士比亚的文笔,译者是不敢轻举妄动的。我看到过的最好的翻译是:大恶莫过于浮浅。一个“大恶”,一个“浮浅”,让我们读出了古文的感觉,而最绝的是把 is 翻译成 “莫过于”,堪称经典,足见译者功力之深。  
  5、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这是苹果公司创始人、IT业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Steve Jobs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致辞中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整个演讲的核心。他把对年轻人的期望全部包含到了这两个简单的句子中,鼓励学生们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直译:保持饥饿,保持愚蠢。——虽然看起来有点可笑,但意思比较吻合。
  网上流行的一种翻译: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个人觉得,尽管从形式和用词上比较玩味,但并不能准确地表达出原文的意思,因为这个 foolish 并非“若愚”所能表达。我的一位朋友将它翻译成: 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似乎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其它问题又无法避免,他自己也觉得是不得已而译之。
  这些翻译都是用来参考的,我们应该多多思考,不要轻易放过任何一句话。 
  汉译英太难,经常被别人弄得一问三不知。记得有人问:“缘分用英语怎么说?”
  这个问题我也请教过别人,所以给出了一个基本上可以接受的句子:
  “Fated to encounter.”但很多人都说这个词无法真正翻译成英语,是中国特有的。  
  接着,他问了三个让我哑口无言的问题:  
  “三倍怎么用一个英语单词表达?”
  “吃火锅觉得嘴麻,这个‘麻’怎么说?”
  “手机死机(不同于电脑死机)怎么用英语说?”  
  我全都不会,这很正常,但麻烦的是,不知道又无处查证,汉英字典不能指望,google上也不好查,即使查到了也不知是否准确。后来慢慢知道,用一个单词表达“三倍”可以是 threefold,其它的表达方式不清楚;“麻”一直到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用一两个单词表达;“手机死机”,据一个英国人说可以是 freeze up,是不是标准的说法也不得而知。所以,英语水平不够的话,有些东西即使知道了也不能确定其可信性。  
  相对而言,英译汉就有很多方法可以查证,也有很多好书可以参考。有些著作,可以挑着看,或者当工具书来求证,比如:  
  1、许渊冲——《翻译的技巧》
  他自称xyz,作品很多,这本书是市面上比较容易买到的,虽然大部分是讲文学翻译,但他给出了比较详细的思考过程。  
  2、钱歌川——《翻译的技巧》
  很多人推荐这本书,但我买不到。他的有些翻译理念外国人也不能接受,但地位还是相当高的。网上可以查到这本书里的内容,也有作者的分析过程。  
  3、许孟雄——《英语难题解答400则》
  很老的书,几块钱,现在不好买了。它虽然不是专门讲翻译的,但对于一些细节的理解和剖析却十分精彩,特别是对介词和冠词的讲解,是一般学者望尘莫及的。 
  4、陆谷孙——《英汉大词典》(上海译文)
  精装版的很贵,几百块钱,简装的便宜一些。虽然是字典,但可以当作文献来阅读,解释和文化背景非常全面,尤其适合翻译查证。  
  5、苏福忠——《译事余墨》
  基本上大的书店都可以买到。这本书里举的例子非常精妙。
  比如(原文记得不一定准确):  
  * Is the Pope Polish?  
  不能翻译成“教皇是波兰人吗?” 而应该根据文化背景——波兰裔的教皇在位的时期,正逢电视在全球普及,所以他频频露面,大部分也就认识了这一任教皇,都知道他是波兰人。所以,这句话是个反问句,表示大家都知道,翻译成“这还用说吗?”
  * I don’t think I need your protection. 
  给出的翻译是“你大可不必为我操心”。考虑到特定的语境,这个“大可不必”加得好。
  * Rome was not built in a day, which was a step-by step process involving many individuals.
  一般人的第一反应是Rome was not built in a day 应该翻译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考虑到后面还有内容,所以作者给推荐了一种部分保留直译的答案:“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而是一个逐步完成的过程,少了一砖一瓦都不行。” 结合step-by-step和many individuals,再看这个“一砖一瓦”,这个比喻十分巧妙。
   记得以前,在没有充分读懂原文的情况下,就想着怎么去翻译,结果一塌糊涂。其实,翻译的输出语虽然是汉语,但真正困难的是对原文的准确理解。我个人认为,最难的是一些看起来相对简单的句子,往往无从比较。另一类句子,看起来很复杂,但实际上只是结构比较讲究,完全读通之后,翻译反而顺利一些。所以,理解原文是翻译的重中之重,而对于长句,其实有一个所谓的“窍门”,非常小但很管用(下面的内容以前写过,再贴出来)。
  1、首先强调一个极其重要的小元素——标点。
   曾经举过一个例子,也是很多其它有关标点符号用法的文章中提到过的。
   请给这个句子加上标点:
   Woman without her man is nothing
   男士可能会这样加: Woman,without her man, is nothing.
   女士可能会这样加: Woman!Without her, man is nothing.
   这就是标点的魔力。然而,标点并不只是用来讲搞笑的,它也是长句的核心。一个人的英语功底是否深厚,从他对标点的使用就可以判断出来。
   标点符号(特别是逗号)在句中的主要作用是:断句衔接和引导插入语。
   看两个简单句的区别:
   * I think China is a great country.
   * China, I think, is a great country.
   显然,如果在作文中运用第一个句子,会和很多人雷同,并且表达观点过于主观。而第二个句子,没有更改任何单词,只是在词序上做了轻微调整,运用了插入语,不但保持了主句结构的完整:China is a great country. 叙述的口吻也比较客观。在写作中,我们应该尽量避免每句话都用 I, We...这样的代词开头,那纯粹是 baby english的表现。
   再看几个例子:
   1)很抱歉,今天的会议取消了。
   Today’s meeting, I’m sorry to say, has been canceled.
   2)信不信由你,他要出国了。
   He will, believe it or not, go abroad.
  2、插入语的最大特征是:
   前后用逗号与主句隔开,不影响主句的结构,形式不受限制。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了解了插入语的基本用法和功能,现在来做一次实战。下面是一道老托福考试真题。一个普通考生可能需要30秒以上的时间解出这道题,而且还有可能出错。但我希望大家能用5秒钟就做对这道题:
   Tennis star Chris Evert, who retired from the game after eighteen years, perhaps _____ more than anyone to make women’s professional tennis a widely respected career.
  A. who did;
  B. has done;
  C. and doing;
  D. to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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