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货物运输
(一)运输方式
1.含义
运输方式是指国际贸易买卖双方就进出口货物交接、交换所磋商决定可采用的运输工具种类与方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所列的运输方式专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这里特指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与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有联系又有区别,前者有实际的运输方式,也有虚拟的运输方式,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只有实际的运输方式(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邮包运输、大陆架运输、OCP运输等)。
2.分类
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可分为两类:实际运输方式和虚拟运输方式。海关规定的实际的运输方式用于载运实际进出关境的货物,主要的运输工具有船舶、火车、飞机、汽车、驮畜等。进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抵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时的运输方式填报;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离我国关境最后一个口岸时的运输方式填报。主要有:
(1)江海运输(代码“2”)
江海运输是江河运输和海洋运输的合称,江海运输按船舶营运方式的不同,可分为:
①班轮运输(LinerShipping)
班轮运输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在一定航线上,以既定的港口顺序,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轮船运输方式。班轮运输对货物的品种和数量没有限制,班轮大都是杂货船,备有冷藏货舱、液体货舱、贵重品货舱和危险品货舱。
②租船运输(ShippingbyChartering)
租船运输是指租船人在租船市场上通过洽租、签约向船东租得船舶来运输货物的一种营运方式。有定程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种运输方式。
(2)铁路运输(代码“3”)
铁路运输是指在铁路上由车辆编组组成列车载运货物的一种方式。我国铁路运输包括国际铁路联运(InternationrailwayThroughTransport)和与香港地区的铁路运输。
(3)汽车运输(代码“4”)
汽车运输是指使用汽车在公路上载运货物的一种方式。它不仅可以直接运进或运出进出口货物,而且能实现进出口货物的“门对门”运输。
(4)航空运输(代码“5”)
航空运输是指飞机或其他飞行器载运货物的一种方式。航空运输可分为班机运输(Scheduledairline)、包机运输(Charteredcarrier)、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和航空快递业务(Airexpressservice)。
(5)邮政运输(代码“6”)
邮递运输(ParcelPostTransponadon)是指发货人将对外贸易的货物通过邮政的渠道,送达收货人手中的一种方式。
(6)其他运输(代码“9”)
其他运输方式均指除上述(1道等方式。
3.特殊状况的运输5项)以外的各种运输方式包括人扛、驮畜、电网、管
海关规定的虚拟的运输方式仅用于标志没有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包括境内进出保税区、保税仓库或出口加工区的货物和余料结转货物、深加工结转货物、内销货物等,主要使用的运输工具是汽车,主要有以下6种运输情况:
(1)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货物和保税区退区货物(代码“0’’)
(2)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货物(代码“1’’)
(3)保税区运往非保税货物(代码“7”)
(4)保税仓库转内销货物(代码“8”)
(5)出口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代码“Z”)
(6)其他没有实际进出境的货物(代码“9”)
4.填报要求
(1)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相应的运输方式填报。
(2)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如下:
①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进出境运输方式填报;
②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客实际进出境时所乘运输工具填报;
③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
(二)运输工具名称
1.含义
运输工具名称是指载运货物进出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种类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2.填报要求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2)具体的运输方式填报如下:
①江海运输填报船舶名称及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码)+“/”+航次号;
②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进出境日期(8位数字,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下同);
③铁路运输填报车次或车厢号+“/”+进出境日期;
④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进出境日期+“/”+总运单号;
⑤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进出境日期;
⑥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⑦无实际进出境的加工贸易报关单按以下要求填报:
A.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及料件结转货物,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的货物, 出口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同一出口加工区或不同出口加工区的企业之间相互结转(调拨)的货物,应先办理进口报关,并在出口报关单填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号(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即“转入并关(关区代号)共并簧并并并并并簧(进口报关单/备案清单号)”。如:转入57241060330。按转关运输货物办理结转手续的,按转关运输有关规定填报。
B.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如下:
江海运输进境货物:直转货物填报“⑦”+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货物填报进境英文船名(必须与提单、转关单填写完全一致) +“/”+“⑦”+进境船舶航次。
航空运输进境货物:直转货物填报“⑦”+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国际空运联程货物填报8位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为空。
铁路运输进境货物:直转货物填报“⑦”+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中转货物填报车厢编号+“/”+“⑦”+8位进境日期(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公路及其他运输方式进境货物:填报“⑦”+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以上各种运输方式进境货物,使用载货清单(广东地区)转关的提前报关货物填报“⑦”+13位载货清单号;其他提前报关货物为空。
C.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如下:
江海运输出境货物:出口非中转货物填报“园”+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中转货物:境内江海运输,填报驳船船名+“/”+“驳船航次”;境内铁路运输,填报车名(4位关别代号+TRAIN)+“/”+日期(6位启运日期);境内公路运输,填报车名(4位关别代号+TRUCK)十“/”+日期(6位启运日期)。上述“驳船船名”、 “驳船航次”、“车名”、“日期”均须事先在海关备案。
铁路运输出境货物:填报“⑦”+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
张转关单转关的,填报“⑦”。
其他运输方式出境货物:填报“⑦”+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3)上述规定以外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