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国外交政策与祖国和平统一
第一节 我国的外交政策
一、当今世界的主题:和平与发展
(一)邓小平对国际形势做出的新的科学判断
世界大战是可以避免的;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是和平与发展的主要障碍;世界正朝着多极化方向发展。
(二)和平与发展的关系
和平问题是东西问题,是指在较长时期内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大战的问题,基保也包括用和平手段解快国际争端和制止局部战争的问题。发展问题是南北问题,或经济问题,它仅是发展中国家的问题,而且是整个世界的发展问题。和平与发展问题不仅反映了世界形势的大趋势,而且还反映了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和迫切希望。世界要和平,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经济要繁荣,生活要提高,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
和平与发展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发展要在和平环境下才能顺利实现,和平也离不开发展,中仍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展起来,和平力量才以能不断壮大,才能避免世界大战。
二、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既是独立自主的,又是以和平为宗旨的,基本目标是坚决捍卫国家的独立、安全和主权,积极维护世界和平,努力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长期和平的国际环境和良好的周边环境。它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包括:
1、坚持把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放在首位。
国家主权:是指主权国家的生存和发展利益。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民族尊严,维护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维护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对外参与世界政治经济事务的权利,是我国的根本利益,也是我国外交的根本任务。国家的主权和安全利益是国家利益的核心。经济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基础,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当代中国最大的国家利益。加紧经济建设、实现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是新时期我国人民的三大任务。
2、坚持独立自主和不结盟。
独立自主是中国对外政策的根本原则。在对外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就是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国际法准则和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独立地作出判断,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不结盟就是不与任何国家和国家集团结盟,不参加任何军事集团,不搞政治游戏,不打政治牌。
3、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当代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它包括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国对外政策的首要任务。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威协世界和平与稳定、干涉他国主权的主要根源。
4、把加强同第三世界的团结合作作为自已外交政策的基本立足点。
中国属于第三世界,中国与第三世界是一种相到依赖、相互支持、平等互利的关系,中国是维护第三世界国家利益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可靠力量。
5、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四项原则建立和发展新型的党际关系,促进国家关系的发展。
6、中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当头。
不搞霸权主义,是社会主义中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应有之义,是由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中国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包括自已不谋求霸权,不搞扩张。中国不但现在经济落后不搞霸权,将来发展起来了,也永远不称霸。
7、要在国际事务中有所作为。
中国要在独立自主的前提下,在集中精力发展自己的基础是上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力求在重大国际问题上发挥较大的作用,做一个负责任的世界大国。
三、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国际秩序,就是指某一时期国际社会中的国际行为主体之间,围绕一定目标,在某种利益基础上相互作用、相互斗争而确立的国际行为规范和相应的保障机制。
建立国际新秩序,核心是强调不干涉别国内政,尊重和维护世界各国的主权独立和国家利益,建立民主、平等、合理、公正的新型国际关系,以促进世界持久和平与人类共同繁荣。
(一)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
关于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 我国的主张是:
第一、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
第二、新的国际秩序的核心,应该是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各国不分大小、贫富、强弱、都应该一律平等相待,都有权参与协商解决世界事务,坚决摒弃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由一两个大国垄断国际事务的做法;任何国家都不应在世界上或世界某一地区谋求霸权或推行强权。
第三、必须尊重各国人民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各国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选择适合自己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任何国家都不能将自已的选择强加于他国,甚至以此来干涉别国内政。
第四、各国应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国际争端和冲突应由当事者各方通过政治途径,和平谈判求得合理解决,反对诉诸武力,反对武装入侵和用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问题。
第五、进一步发挥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积极作用。
(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关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我国主张:
第一、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真正建立体现公正、合理、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国际经济关系,彻底改变和摒弃不公正、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
第二、通过南北对话,积极开展互利的“南北合作“。合作不能只对一方有利,要对双方都有利;互利合作不能附加对方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第三、发展中国家要通过“南北合作”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加强团结,互相学习,共同发展,以“南南合作”推动“南北合作”。
第四、要靠各国自己的力量来发展自己,积极发展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往来,积极对与世界经济和地区经济联合,充分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将自己置身于国际市场竞争中,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