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类别: 08年注册税务师《税法ⅰ》冲刺班讲义 rar压缩文件/word文档 资料下载: 点击这里下载
2008年《税法ⅰ》冲刺班讲义
一、考试基本情况
《税法ⅰ》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均为客观题型。试题总量为90个题目,满分为140分,合格标准为84分。其中单项选择题40道40分,多项选择题30道60分,计算题2大题8个小题共16分,综合分析题2大题12小题24分。
2004年以前教材均为6章,最多一章45分,最少一章6分;2005年开始教材为8章,增加城建税、关税,试题中最多一章考33分(增值税)。近几年各章分数情况归纳如下:
原理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资源税 车辆购置税 城建税 关税 合计
2001~2004四年平均 24 46 24 30 10 7 - - 140
2005年 23 31 24 31 9 10 5 7 140
2006年 31 33 21 17 9 6 7 16 140
2005~2006两年平均 27 32 22.5 24 9 8 6 11.5 140
从历年考题来看,多选题的分值比重较大,其中少选但选择正确的,可以部分得分。从具体内容来看,不管在选择题还是在计算综合题中,都涵盖了大量的计算和分析过程,有些选择题实质上就是小型的计算题,需要考生对各税种的税率和计税依据等细节内容熟练掌握,以便在考试时灵活运用。
另外,根据近几年的考试命题趋势来看,试题难度明显加大,主要体现在考点的细化、计算量的增加和综合性加强,如单项选择题中计算性试题比重达到50%以上,并且计算过程复杂,很多考生由于受时间限制而无法完成考试。同时,多项选择题中也多次出现计算性试题,涉及多个考点,如纳税地点、代扣代缴、税额计算同时考核等。
纵观近几年的考题,可以看出:考题的综合性越来越强。《税法i》试题更注重考核注册税务师应具备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要求考生能够运用所掌握的税收政策去解决实际问题,试题的综合性更强。如2004年综合题(二),该题给出的已知条件几乎囊括了一个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业务,包括原材料的购进、原材料的领用、资产的清理、对外投资、利润分配和从被投资方分回利润等各种业务,考生要对这些已知条件进行有效地分析,正确运用已知条件解答各道试题。该纳税人的上述业务涉及了流转税的多个税种、多项政策、各个税种之间既有区别,又有内在联系,这就要求考生能够全面理解税收政策,融会贯通地运用各种税收法规,综合加以处理。
二、重点难点分析
全面掌握《税法i》的学习内容和重点难点,不仅对通过本科目考核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同时也能为全面通过执业资格考核打下良好的基础。
《税法ⅰ》教材有8章内容,涉及税法基本知识、7个税种和1项费用。8章内容按重要程度划分如下:
重要程度 章 节 题 型 分 值
非常重要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计算题、综合题共40分,均出在这三章 三章合计分数70~80分
比较重要 税法基本原理 均出客观题,但题量多、分值大 一般占25~35分
重 要 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关税 主要是客观题题型,但计算题、综合题也会涉及 每章分数一般不超过10分,四章合计30~40分
注册税务师《税法ⅰ》考试考点全面,涉及每章每个税种的各个知识点。考题灵活多样,但考核重点比较突出。无论是否为重点税种,在每个税种的设置中,都有其独特的核心问题。每年命题重点主要分布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个章节,往往占整个试卷分数的70%左右,并且关联性、综合性较强,如增值税中不同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定,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的关系及处理,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税依据的口径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增值税和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划分以及特殊业务的处理等,都需要考生清晰、明确地加以认识和掌握。
从考核内容来看,对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3个流转税税种应该全面、准确地掌握,尤其是具体的计算过程要重点掌握,还有一些新政策、新规定要格外注意,每年的计算题或综合题肯定是脱离不开这3个税种的计算的。另外,近年来关税所占的分数逐渐增多,充分体现了其重要性,今年考生也要关注关税的内容。还有就是每年教材新变化的内容都是考生应该重点关注的内容,考生有必要掌握今年教材较去年作了哪些修改。在后面的讲授过程中我会一一给大家指出来的。
从考核题型来看,综合题估计是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相关知识的结合,在计算题中会有增值税、营业税与一些小税种的结合。另外,单选和多选占的分值较多,共计100分,要注意把握,同时要注意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三、教材各章节内容的变化
一般来说,教材新增内容或多或少必然会出现在当年考题中,但出现的概率和所占分数取决于新增内容的重要程度,考生在每章节的学习中应关注这些内容。今年教材新修订内容主要在第二章和第三章之中,其他章节修订内容很少,第六章和第八章本年度没有修订内容。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本章共包括五节内容:
第一节 税法概述:重点掌握税法的原则;税法的解释
第二节 税法的分类:重点掌握税收实体法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和减免税。税收程序法中:重点掌握税款征收;税务违反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重点掌握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四节 国际税法:重点掌握税收管辖权:包括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和分类、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掌握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国际税收抵免制度
第五节 税法的建立与发展:一般了解即可。
本章考试均以单选题、多选题出现,平均分值在30分左右。
第一节 税法概述
学习本节内容要求:掌握税法的原则: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与税法适用原则;掌握税法的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
一、税法的概念和特点(了解)
(一)税法的概念
1、税收的概念与特点:
税法与税收两者具有共存性,关系十分密切。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标准,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无偿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这一高度抽象的概念,包含着丰富的内涵。税收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征税的主体是国家;第二,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第三,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不能课及c和v部分;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掌握)
税法概念的具体含义:(1)“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另外最高权利机关还可授权行政机关立法。(2)税法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力义务关系。(3)税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从立法层次上看包括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狭义:经过国家最高权利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3、税收以法的形式存在,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
(1)从税收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应用举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 )。
a.社会剩余产品的分配关系 b.社会剩余产品的分配活动 c.社会产品的分配关系 d.社会产品的分配活动
答案:a
(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3)从税收职能来看,调节经济是其主要方面。
(二)税法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