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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谈0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冲刺策略

2008-10-05 
2008年中级会级职称的考试即将来临,而《经济法》也一度成为了大家考前复习的焦点,为了让大家在考试 ...

2008年中级会级职称的考试即将来临,而《经济法》也一度成为了大家考前复习的焦点,为了让大家在考试的时候能够更好的发挥自己, 财考频道联合中国考试在线特别请到了北京安通学校中级会计职称部《经济法》专业讲师刘春霖老师。下面就请刘春霖老师给大家谈一下考生在2008年的考试中应怎样来备考会计职称的考试、备考注意事项、冲刺要略以及备考重点等。并且请刘老师结合自身的教学经验围绕考前,考中和考后来给考生一些建议。

主持人:大家好,刘老师好!

刘春霖老师:教育频道的朋友们大家好,主持人好!

主持人:现在会计中级的考试五月中旬就要举行了,很多考生也在询问关于08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这一科目的命题特点和命题规律,您能否为大家先分析一下经济法的命题特点和命题规律呢?

刘老师:今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的命题可能呈现如下几个方面趋势:

首先,命题的题型将保持基本不变。即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这种小题较多、灵活性强的命题特点,决定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注重考察考生运用知识的熟练程度和综合分析能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题量比较大,要求考生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熟练运用知识,快速解决和处理问题,否则要想胜利通过考试就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提醒广大考生在平日学习过程中要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其次,重点突出,覆盖面广。在经济法考试大纲的九章内容中,可以将其分为三个层次: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为中级经济法考试占分最多的三章,此为第一层次的内容;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第七章票据法律制度将成为占分较多的三章,此为第二层次的内容;

剩下的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第九章相关财政法律制度,属于第三层次的内容。

其中尤其要注意,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中的“合同的担保”一节属于2008年调整内容,考生复习时应多加注意,考试中可能分值较大。这些章节在几乎每年的考试中所占比重基本稳定。例如试卷中的综合题一般出在合同法或公司法中,有时会渗透有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和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内容。而简答题一般出在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和证券法律制度以及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中。

主持人:请您再谈一下历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科目的通过率和命题规律并进行一下分析?

刘春霖:《中级经济法》考试的及格率每年都有一定程度的浮动,基本上是在30%左右浮动。当然,不同地区考生的及格率并不完全一致。《中级经济法》考试都以60分为及格线,没有提分卡、压通过率的情况。

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两个科目比较,经济法科目在考试中的规律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考点多,覆盖面宽。《经济法》科目点多面广,需要记忆的内容很多,几乎整本书全要记,但决非死记硬背。经济法考试的特点之一是试题涵盖了考试大纲以及辅导教材所有章节的内容。特别是非法律专业考生,平时对法律的了解和接触不多,基本上属于“空白”,而《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两个科目所涉及的知识往往是广大会计考生日常工作中“耳濡目染”,因此相对而言,经济法科目需要记忆的点多一些,考点分布范围宽泛。

突出新规定、新内容。经济法教材具有多变性,《经济法》教材都要依据国家立法活动,及时增加新的法津规定,修改内容,使之与国家法律及规章制度相吻合,这当然也会在命题中反映出来。考试中,几乎每年新调整的内容都是当年考试的重点。所以,要求考生注重教材中新规定、新内容的学习和掌握。

注重综合分析能力的考察。试题注重在考核考生对法律具体规定把握的基础上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所以经济法试题除综合题体现了较强的应用性之外,在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简答题中亦体现了一定的综合性和应用性。针对综合题而言,跨章出题、法律关系复杂、隐蔽性强的出题趋势越来越明显。面对这种情况,要求应试考生具备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一般问题的能力,从掌握的信息中识别相关信息,以简明的方式提供比较优秀的方案。在面对一道具体的试题时,首先要认真阅读,发现试题中所述事实与问题之间的关系;其次,迅速回顾已掌握的相关法律规定,以此作为分析事实解答问题的依据,找到解题的切入点;最后,用准确、精炼的语言回答问题。

主持人:那对于这次经济法的知识结构是什么样的呢,又有什么样的内在联系?

刘春霖:各位考生要注意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科目的知识结构和内在联系,形成知识体系。中级《经济法》的内容体系可以归纳为四块内容:(一)总论,包括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与代理、经济法的实施。(二)市场主体法(企业法),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破产。(三)市场行为法主要包括票据、证券、合同。(四)财政法,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表现为,总论是后面经济法知识的基础,是对后面三块内容共性的抽象和概括。比如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等是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都涉及的内容。市场主体法所涉及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是合同、票据等市场行为的实施者。财政法主要体现的是经济管理关系。鉴于此,考试中的命题就会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如“公司”签订“合同”,运用“票据”付款,发生争议进行“诉讼”甚至进入“破产” 程序。这样一个综合题,可能涉猎教材中四、五章内容。考生必须注意把握不同章节内容的关联性。

主持人:考生在考前复习时应该抓重点和疑点,如何查漏补缺并且很好的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

刘春霖:建议考生特别应当掌握和了解考试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和“考试内容”,有针对性地复习。对于“基本要求”,要注意区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的不同要求。“掌握”的内容要求考生对相关知识点全面、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并能够分析、判断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熟悉”的内容,要求考生对相关知识点准确理解和运用,并能够解决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了解”的内容,要求考生对相关知识点做到一般性理解即可。在复习备考中,考生应当在考试大纲确定的考试范围内全面掌握“考试内容”,同时应当熟悉“考试内容”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准则、制度以及相关规定等。

主持人:对于一般考生来说抓重点和疑点都是可以做到的,那对于底子比较差的考生来说查漏补缺应该有点难度,对于这类考生应该怎么办呢?

刘春霖:对于基础好的考生来说基本上考试不算什么问题,但底子差的确实应该在考试前期做好应试的准备。中级的考生多是在职并在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从事会计工作一年以上的或取得博士学位者(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 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以我带过的安通学校会计中级辅导班为例:程度高或底的都有,很多优秀的考生为了更有把握考过从而节省之后的时间都想一次通过。没有把握的考生我还是建议去报一个辅导班,一来不懂能现场请教,二来可以结识同伴共同努力,第三就是不至于自己没有方面的去查漏补缺。

主持人:考前如何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对于模考测试能否在短期内有显著提高呢?

刘春霖:考生在准备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过程中,应当有的放矢。

注意经济法的特性:

一是记的内容较多,但决非“死记硬背”! 经济法确实需要大量的记忆,但不能枯燥地死记硬背。学习的方法有:一是要注意多归纳,往往好多章节的一些有关数字、时间、比例等具有可比性,通过联想、画表、找异同点等方式来提高学习效率。

二是多举例,很多命题和法律规定,并不需要你原封不动地背过,而是只要自己知道基本思路即可,通过举例不仅真正领会法律规定,而且在面对考题时往往会知道如何想如何答。

三是多做题,举一反三,在重复中记忆。比较相关内容、做题,是经济法的记忆诀窍。需要提示的是,做题很重要,但不要陷入题海,要追求做题的质量,确保做一个题就把这个题所覆盖的考点掌握了,避免狗熊掰棒子的结果。这样才真正有短期内显著提高的效果。

要善于总结归纳答题规律。答题规律可以提高考试中的得分率,避免不必要的丢分。

单选题中,1/3左右的题目是根据法律条文“直接”命题,或者把不同章节或条款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进行命题;2/3左右的题目则以小案例的形式“间接”地测试有关法律条文。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不仅要记住某些关键点如数字,而且要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条文进行具体分析。解答这类题,注意两点:一是单选题考生普遍认为比较简单,但我们认为在应试技巧上应当“高度重视”。因为它“简单”,所以只要你细心很容易得分,甚至得满分;稍微一粗心,就可能失掉不该失掉的分。二是要注意切莫对单选题过于自信,避免看到第一个选项正确为节约时间就不再看下面的选项。一定要把全部选项都看完再进行选择。

多选题有4个备选项,考生只有100%地选中正确答案才能得分,不选、多选、少选或者错选均不得分。多选题一般情况下每小题涉及几个考点,因此考生要想在多选题得较多的分数,在平时复习过程中必须对相关考点进行总结、归纳和比较。对于莫棱两可的多选题,可试用“排除法”,即在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所以只要成功地排除掉1-2个错误答案,剩下的肯定就是正确答案。

判断题要求考生针对一个问题的是非进行判断,标准应当是非常清楚的。对这类题目,考生应注意两点:首先要注意判断题的评分标准,判断正确的得1分,判断错误的倒扣0.5或1分,不答既不得分也不扣分。尤其要注意,扣分最多扣至本题型0分为止,不会殃及其他题型的分数。其次,对判断题一般要关注题目对法律规定的表述是否“准确”,如常见的判断题往往将法律规定中的“应当”改为“可以”、或者省略法律规定中的某些“例外”等等。对没有把握的判断题,考生最好坚持“谨慎原则”。

解答简答与综合题要注意认真审题。审题是答题的一半,题审不对就不可能答对。尤其要注意的是,一个题一般至少要审两遍,第一遍了解题的主旨,第二遍根据题后问题去题中寻找有关信息。审题时不妨将题中的关键信息用笔做上标记。构思答案时,脑子中的备选答案要周全,切忌脑海中只有“肯定”和“否定”两个答案,想一想是否有第三种可能。如问“合同是否有效?”其结论除了“有效”或“无效”外,是否存在“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可能。答案的设计一定要简洁、准确。结论要准确,理由要简洁,既要准确表述法律依据,又要恰当地阐述事实根据。

主持人:老师能介绍一下考试的题型及在考试时应该如何分配考试的时间吗?

刘春霖: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卷将继续保持五个题型,即单选题25小题,每题1分共25分,多选题20小题,每题2分共40分,判断题10小题,每题1分共10分,简答题3小题,每题5分共15分,综合题1题占10分。其中客观题55个小题占75%的比重,主观题4小题占25%的比重。

一般来讲,在考试中应当按照每个题所占的分值安排或分配应试的时间。当然对于不同的考生来讲,情况也各不相同。

主持人:考生应如何进行考前的心理调整,临场准备,从而轻松应对考试呢?

刘春霖:考生要树立必胜的信心。应当在战略上蔑视、战术上重视《经济法》,这样才会有一个好的心态。“战略上蔑视”强调考生要树立信心,不要有畏难情绪。考试范围不会超出大纲的内容,所以考生复习只要紧扣大纲,精读教材,同时参考辅导书,就不会像某些人所想像的那样难。 “战术上重视”,强调在学习过程中一方面要全面复习,因为考试的覆盖面比较宽。另一方面要重点章节着重下功夫。《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票据法》历来占分比较多,应重点学习。重点章中还有重点内容,例如公司董事会、股票债券发行条件等,属于必须掌握的内容。

尤其要注意,参加会计职称考试,不可偏执地寻求“捷径”,需要我们广大考生认认真真地看书,仔仔细细地做题,心存必胜的信念,拥有乐观向上的心态。天道酬勤,功夫不负有心人。

主持人: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谢谢北京安通学校的刘春霖老师坐客腾讯教育。

刘老师: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

主持人:最后教育财考频道、中国考试在线及北京安通学校在这里预祝大家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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