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辅导
1、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既要有课内辅导,又要有课外辅导,既要有集体辅导,又要有个别辅导。对优秀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鼓励他们发挥特长,不断提高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对有困难的学生,要满腔热情,分析原因,从提高学生兴趣入手,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与良好的学习习惯。通过个别指导或有计划的补课,帮助他们在学习上取得进步,并对他们的特长予以鼓励和培养。
2、辅导要突出重点。辅导的重点是学困生,要建立学困生档案,制定转化方案,开展个性研究,做到不歧视,不体罚,不讽刺,不挖苦。对于优秀学生可通过组织兴趣小组的办法发展他们的特长。
(六)考试
1、考试形式
①平时小型测验,教师根据自己所认课目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②各学校自行组织月考和期中考试。
③第一学期期期末,教育局根据情况组织一次全县性抽考;第二学期期末,教育局统一组织升级考试。
2、成绩评价
①教育局统一组织抽考和升级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选派监考教师、统一阅卷、公布成绩。
②学校升级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分别按60%、30%、10%权重计算。
③县直四所小学间同年级同学科评比;乡镇小学间同年级同学科评比;初中学校间同年级同学科评比。
3、奖励办法
①小学、初中按年级按学科奖全县前三名的任课教师。
②小学按抽考和升级考试成绩排名,奖前三名的学校。(升级、抽考成绩各占70%,30%)
③初中按中考成绩奖500分以上[(含500分),参考人数和500分上线人数的比例]前三名的学校。
④一中高三年级按高考成绩,奖上一本、二本线以上临界分学生的所任学科教师;高一、高二年级奖在全市统考中,预测上二本线以上成绩的学科教师。
⑤职中高三年级按高考成绩奖一本、二本上线的学生所任学科的教师;高一、高二年级的任课教师,奖励学科的优秀教师。
(七)教研活动
1、每位任课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课改教研活动,并能围绕活动中心,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坚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2、教师每学期参与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并做好记录。
3、积极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积极参与各级各类优质课评比,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的学科课题研究,取得成果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4、倡导教师积极向各级各类刊物投递高质量的教学心得体会或论文。经期刊发表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5、县直学校与两个农村学区的学校结成“1+2”帮扶对(北关对李家地和满德堂;南关对屯垦和丹清河;东关对土城子和邓油坊;城关对处长地和康保镇)。要求:①教学计划统一;②教研活动统一;③老师轮换授课;④考试内容、时间统一;⑤对教师评估统一。
考核方法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主要采取学校评议、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如有举报教师补课、推销资料等违规违纪行为,此项不得分,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教学常规考核以学校教导处记载计算得分。
3、教学成绩考核以学校教导处记载计算得分。
4、以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模选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以及教学奖发放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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