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开展活动为载体,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以诚信创建活动为主题,组织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单位”、“百佳文明诚信企业”等活动,实施了“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立了万家企业信用档案,完成了“烟台信用网”建设。以爱心城市活动为主题,开展了“一助一”活动,结成帮扶对子3600多个;三年来,全市有120多万人次、3000多个单位捐款1.5亿元,救助困难学生5万多人次,救助困难家庭10万多户次;7356个单位与17174户困难家庭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帮扶关系。广泛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送温暖”等活动,筹集希望工程基金810多万元,“春蕾计划”捐款455万元,送温暖基金和职工互助互济储金分别达1300万元和1800万元。
三、在措施保障上,要始终坚持强化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和市文明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市直和中央、省属4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及5区分管副书记为成员的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明委具体负责,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对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实行了“四个一”:即一项重点工作、一名领导分管、一个部门牵头、一套班子专抓。
二是目标管理机制。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高于全省、全国文明 城市指标的要求,制订了《关于广泛深入开展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实施了“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城市发展与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教兴烟”、“阳光政务”和“基层基础创建”六大工程;制订了《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把“六大工程”分解为124项具体任务,落实到16位市级领导、50多个责任部门和单位。各级也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在此基础上,制定目标责任书,提出明确标准,推行“议定事项通知单”制度。对确定要解决的问题,由市文明委签发通知单,明确责任和时限,定期督查,确保落实。
三是物质投入机制。一方面,加大了财政投入,每年仅用于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活动的经费就达40万元,全市集中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市财政均提供专门经费;每年拨专款100万元,用于扶持文艺精品生产。另一方面,认真研究探索新的投入机制,如开发旅游景点、发展产业带动文化设施建设等。去年,组织了首届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推介项目200个,签约项目36个,协议融资400多万元,迈出了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机制的重要一步。
四是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导与各部门自我督导相结合,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重点监督与经常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在新闻媒体开设了“曝光台”,对不文明言行和创建工作推进较慢的单位进行督导和曝光。许多部门和单位还将创建任务制成公示牌,聘请义务监督员,开通创建监督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严格规范的考核体系,创建工作纳入了各级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各类评先创优活动挂钩。对工作扎实、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导致创城考核丢分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在方式方法上,要始终坚持广泛发动,深入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郁氛围
2004年4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市四套班子领导和驻军首长,市直机关科以上干部,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单位领导,驻军官兵共1200多人参加主会场会议,市电视台进行现场直播;各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及机关干部、各界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为便于市民收听收看,提前下发了通知并在新闻媒体预告。当天,全市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组织了集中收看,有电视大屏幕的城市广场、商场的电视柜台、居民家庭也成了小的分会场,部分企业、农村还利用内部广播播放实况。直接收看、收听动员大会的市民约50万。
动员大会后,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知晓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大新闻和社会宣传力度,新闻媒体开设了专栏专题,以新闻报道、典型介绍、访谈评论、市民言论、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全方位、高密度、大容量的宣传;二是在繁华地段、公共场所、党政机关、学校及社区、主要道路、公交车及出租车上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橱窗,张贴文明公约、宣传单和标语口号;三是通过社区居委会和中小学生,向每一户家庭发出公开信,号召市民共同参与,多作贡献。三次抽样调查的结果表明,市民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达95%以上。
在创城工作中,特别是在宣传发动群众、维护城市秩序和卫生、帮助弱势群体方面,志愿者队伍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烟台市有一支宏大的志愿者队伍,分属工、青、妇及文明办、综治办等部门组织管理,仅治安志愿者就达1.5万人。其管理的可取之处,在于队伍具有相对稳定性,有详细的档案名册,并配有相关标志。
五、在工作重点上,要始终坚持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突出同创共建的总体要求
在创建活动中,烟台市特别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从1993年起,定期通过市民直接投票方式,评选“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服务明星”、“十佳文明家庭”、“十佳窗口单位”,并由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隆重命名表彰;对各行各业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对树立的典型,采取新闻报道、事迹展览、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
学习考察期间,我们分别参观了企业、农村、机关三种类型的全国文明单位(村),他们的一个共同点就是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抓创建。张裕葡萄酒公司是我国民族工业的先驱之一,他们围绕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精神这一主线,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文化,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巨大活力;龙口南山集团以解放思想抓机遇,艰苦奋斗求发展为主线,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发展成为拥有资产总额106亿元的国家级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烟台市公路局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入手,狠抓执行力,对待工作“不让领导说两遍、不让群众跑两遍”,成为一句响亮的口号。在典型的示范和感召下,全市范围内城乡连动,广泛开展了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一条街和文明村、文明小城镇、“十星级文明户”、军地双拥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同时,依托劳动技术培训、职业介绍中心、职业资格认定、外来人口管理等途径和手段,积极探索、推进创建活动向非公制经济组织、中介机构和外来流动人口延伸,开展了争创“文明个体工商户”、“文明民营企业”和“文明经营区”活动。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当前,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业已全面启动。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决心,有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有前期“三创”工作的铺垫,有外地有益经验的可借鉴,昆明一定能够如愿以偿,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综合性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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