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坚持食品安全成体系推进、综合性治理、专业化监管的工作原则,以抓机制控风险、抓整规求规范、抓监管促发展、抓示范提水平为主线,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及行业的责任、自律意识,加大全程监管和治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统筹协调,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始终坚持食品安全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五落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推动依法行政、科学监管、联合监管,建立健全各部门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规范许可程序,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并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信用档案,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二、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一)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餐厨废弃物、蔬菜、保健食品的综合治理,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
(三)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活动。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测,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规范管理制度,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