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充分尊重当地人的意见和文化权利。对于当地人来说,村里几百年来传承的文化模式和文化特点,只有当地村民是最熟悉的,他们当然是本文化最权威的发言人。在记录保护文化以及宣传文化的过程中,当地人所掌握的地方知识以及所要诉求的文化权利,应得到充分的尊重。
第四,淡化外来者和外来专家的角色。项目的理念一直是,让阿尔村羌民自己行动起来保护自己的文化。我们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无非是“推动”,而不是强加干涉。即使在对村民进行的培训中,我们也一直强调文化主体人的作用,而只是进行简单的技术培训,不进行任何价值判断和记录内容的筛选。
尽管这次的工作所获颇多,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注意:
第一,目前村里报名的志愿者人数很多,在项目进行中,如何分工是个问题。虽然我们初步建立了志愿者的组织结构,有了大家推选的几个小组长,可是村里负责人能否把这些志愿者有效地组织起来,把大家的热情延续下去,成为一支记录保护本民族文化的志愿大军,是一个要考虑的问题。
第二,当地有一些村民对此项目仍存在一定的疑虑。一些村民在想,我们做这些事情,到时候出版了书,公开了拍摄影像,是否为了赚钱?到时候这些书卖了钱,有了稿费,该如何分配?那些设备是不是就成了村里少部分人的“私有财物”?针对这些忧虑,一方面需要我们就项目理念和目标多做解释,另一方面也需要我们在遇到一些具体问题时与村民仔细商量,充分尊重村民和村干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