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农村新经济组织培育的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农村经济服务组织,应逐步成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
如何帮助农民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当前各级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从笔者对全南县一些新经济服务组织实践经验的调查来看,政府通过农村经济服务组织这一载体,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指导性意见和各种信息等有效地传递给农户,避免了政府对农业生产的直接干预,提高了政府调控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有效性,既带动了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又扩大了农村经营规模。因此,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要不断发展、壮大农村经济服务组织,使其逐步成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
启示之二:在发展农村经济服务组织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导和组织作用
通过调查,笔者发现,许多村级经济服务组织的成功运作关键在于它有一个坚强的党支部。不论是经济组织的成立,还是后面制度的完善,有了村党支部的积极牵头组织,能起到重要作用。如,黄埠村商品蔬菜协会会长不仅是村党支部书记,同时也是协会技术服务部负责人,负责蔬菜新品种的试种和推广。通过支部、协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可以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因此,在加快农村经济服务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导和组织作用。
启示之三:利益共享是农村经济服务组织发展、壮大的保障
象全南县城厢镇黄埠村商品蔬菜协会等农村新经济组织之所以能够成功,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它采取对内搞好服务和实行保护价的办法,建立了利益共享机制,实现了协会会员利益的最大化,使会员享受到了真正的实惠,赢得了农户的信赖。因此,发展农村经济服务组织,必须建立利益共享机制,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
启示之四:发展农村经济服务组织,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一是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始终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为创办经济服务组织,发展农村经济营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首先是要开辟“绿色通道”。对公路“三乱”进行专项治理,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其次,有关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了解情况,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查处侵犯民间流通组织权益事件,保护流通组织的利益。二是良好的舆论环境。要使人们树立敢富、争富、领富的新观念。三是良好的经营环境。如,全南县成立了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委员会,专门受理农民和经销商的投诉,查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案件,保护了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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