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解决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乡镇、村政务、村务公开必须从健全制度入手,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要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围绕每个环节的严格、规范操作,制定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财务公开、村干部任用、干部任期离任审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对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管理监督等工作也应逐一作出明确规定,并不断予以改进和完善,使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到有制可循、有制可依、依制办事、违制必究,从而更好地推进公开工作在管理上由"以人管"到"以制度管"、"靠制度管"的大转变。还应把政务、村务公开纳入经常性工作,对政务、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公开后干部群众的反馈意见,及时认真处理,始终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个个有落实。
三、严格考核奖罚,切实解决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进一步推行政务、村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政务、村务公开纳入对乡镇及村整体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之中,坚持量化考核,严格奖罚,并同经济利益挂钩。建立乡镇和村干部领导责任制。在执行政务、村务公开过程中,一定要对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要从乡镇到各村、从乡镇领导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再到驻(联)村干部,以及村干部和有关责任人,都应有明确的分工和相应的职责范围,并以此作为考核政绩的主要内容之一。对工作搞得好的要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一般的进行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整改,对工作差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做到严惩重罚。
四、强化制约机制,切实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村务公开的内部监督机构。如政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等,并促其真正发挥作用;二要强化群众监督。建立政务、村务公开意见登记簿,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三要强化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应定期进行巡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结合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经常性地检查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蓄意应付差事,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的人和事予以严肃处理。
五、注重协作衔接,切实解决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当前乡镇和村政务、村务公开由多家部门、单位依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和工作分工,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去抓,在具体工作中容易产生相互间的依赖或推诿,最终结果是效率低下,成效不明显。为此,各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工作中的相互沟通和协作配合,既履行好自身职能,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同时,乡镇和村也要将自己的政务、村务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尤其要把涉农价格、收费以及与农民利益相关的项目、资金、物资及时公布,并注意公开内容的对应性、公开目标的一致性,民主评议的统一性、组织领导的整体性,使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及时互动,衔接配套,取得实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