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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局创先争优汇报材料:
几年来,市城乡就业管理局始终坚持践行着“以人为本,真诚服务”的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突出为民服务主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连年取得党建工作和就业工作的双丰收,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连年获得市委“先进党总支”的荣誉称号,被省委宣传部确定为辽宁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市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优秀单位。—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连续三年在省政府绩效评估中荣获优胜奖,由此,被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就业工作突出贡献单位”,荣立市政府集体三等功;—被国家人社部评为全国优质服务窗口,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连续三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质服务大厅”,以来,我局开展的“就业服务与招商引资项目对接”、“大学生兜底安置”等工作,连续八次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市市直机关最佳实事。累累的硕果不仅体现了葫芦岛市城乡就业管理局党政结合、凝心聚力的团结精神,也验证了创先争优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一、夯实基础、狠抓作风,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形象。在不断拓展创先争优的深度广度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就业惠民生服务见真情”系列活动。制定以“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你放心、先进名册必有我、创先争优带头人”为口号,以“学习上水平、工作上台阶、生活上质量、活动上层次、管理上科学”为目标的活动方案,通过“三亮、三比、三评”的活动方式,全面抓好队伍学习、转变作风,提高服务层次,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一)开展“三亮”,争当服务明星。
一是“亮标准”,将全局所属各部门职能、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优惠政策和收费标准等及时更新,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板、滚动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渠道向社会予以公示。让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亮身份”,在全市率先推行“党员佩戴党徽,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在窗口服务工作中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三是“亮承诺”,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明确工作内容和服务标准,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签订《行政问责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问责,促使工作人员认真、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责。并将《公开承诺书》印制成宣传单下发,公开监督电话,诚恳接受群众监督。
(二)开展“三比”,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开展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比”活动,进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彰显窗口的示范作用。
一是连年开展“百题知识测试”和业务知识测验活动,将测试成绩进行公布,对成绩优异的员工予以物质表扬。
二是在就业服务大厅扎实开展创建流动“红旗窗口”活动。按季度评选红旗窗口,并对全年两次以上评为“红旗窗口”的工作人员予以表奖,努力培育和推出一批素质过硬、作风扎实、群众认可的业务标兵和技术能手,营造了“比、学、赶、超”的学习型机关氛围。
(三)开展“三评”,让群众满意。
一是群众评议。面向服务对象制定了《市就业局“服务对象评议就业工作”卡片》,卡片对办事人员类别、所办事项、接待窗口和服务评议都设有详细选项可供服务对象选择,我们共发出评议票1000张,收回940张,满意度达到100%。
二是党员互评。以党小组为单位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岗位职责、行政问责书等内容,采取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的方式,交流工作经验,分析整改存在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
三是领导点评。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党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考核,并将考评情况与评先表彰及党员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
二、强化学习,提升素质,打造文明服务窗口形象。
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总体要求,以“三个学习平台”为载体,努力激发全局工作人员的学习热情,提升整体素质,为优质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一)构筑政治学习平台,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一是将每周五下午定为“学习日”,集中深入学习业务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在党员干部中普遍树立终身学习、自主学习的理念。二是采用多媒体手段,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吴大观、郭明义、杨善洲等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并在
网上发起学习讨论,仅在学习郭明义网络讨论中,参与人数达70人,点击率达到800次,创人社局网页点击次数之最。
(二)构筑业务学习平台,熟记政策法规,提升政策执行力。一是创新开展“科长授课、教学相长”活动。由业务科长作授课人,就本科室业务内容、办理流程及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讲解,使全体工作人员对本局业务、政策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