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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开展机关部门效能年活动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2)

2010-09-24 
读书人文档频道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http://www.reader8.com/data/ 上半年,我局开展的机关效能年活动,在市效能办和省司法厅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强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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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办案时,不能做到每件事、每个证(案)都执行到位。二是在机关作风方面,少数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执行力和操作力及进取心不够强,作风不够深入和扎实,强调客观原因多,发挥主观能动性少;抓工作部署多,沉下去抓落实少;一般性号召多,总结督促少。在服务质量和水平上,少数法律服务人员落实服务承诺制不够,存在服务态度不够好,服务质量不够高的问题,在诚信执业、勤勉执业、审慎执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规范工作行为,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以健全、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为着力点,在整改上下功夫。
一是落实服务承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事务公开措施。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所有法律服务窗口统一实行“四公开”、“八统一”、“一预约”。“四公开”即公开收费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公开业务范围,办理条件,工作流程;公开执业人员名单、照片和服务承诺;公开本所及主管部门投诉电话。“八统一”:统一在办公桌醒目处放置执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工作身份牌,统一管理业务,统一登记备案,统一出具法律手续,统一出具信函、法律文书,统一收取费用,统一出具发票,统一在法律事务办结后及时与当事人结算费用。“一预约”:对需要在休息日和非工作时间办理法律服务事项的人员,实行预约服务。全市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统一实行“三公开”、“三统一”,做到应援尽援。“三公开”:公开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工作流程;公开执业人员名单、照片和服务承诺;公开法律援助热线咨询电话和法律援助机构及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三统一”:对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
二是深化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前来办理法律服务事项的人员一次性告知所有应提供的资料、手续,较为复杂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对前来办理事务的人员,首个接待人要记录相关办理事项和要求,并负责办理或引导当事人到职能部门或办理人员处进行衔接;律师对委托人所委托的事项的法律风险必须明确作出告知和提示,对当事人首次谈话及重要谈话要记录备案。此外,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不规范的工作行为。5月14日,我局接到市效能办投诉中心来函(九投字9号)关于投诉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态度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局长杨小华指派分管副局长与局法律援助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投诉进行调查,对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态度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同时,由局领导出面,向投诉人作出解释和诚恳道歉,取得了出事人的理解和谅解。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回复市效能办投诉中心。
三是强化质量监督,健全规范法律服务质量反馈机制。市局要求所有法律服务人员在提供法律服务后,都要提供统一的质量意见反馈表由当事人填写,并留下当事人联系方式,法律服务机构按月将当事人质量意见反馈表和联系方式统一上报市局业务管理科室,定期回访了解服务质量。同时,积极开通电子网络质量监控平台,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不规范的服务行为。
四、推动科学发展,服务大局到位
机关效能年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
一是服务我市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以机关效能年活动为载体,全力服务我市项目建设。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均成立了服务项目建设法律顾问团,重点抓好服务全市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全市项目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及时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山)司法局长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司法行政部门服务项目建设暨服务“三保”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局长杨小华同志对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服务我市项目建设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明确指出要把服务项目建设和“三保”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来抓。目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正在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跟进我市项目建设,进一步改进服务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主动为重大项目、工业园区和开发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重点是帮助把好签订合同关。湖口县司法局在春节上班第一天就借团拜之机,由局领导带领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将法律服务联系卡送到工业园、企业领导手中;彭泽县司法局对全县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进行了全面地梳理,扩大法律服务联系点12个,并由各法律服务机构实施“一对一”帮扶;江西修江律师事务所为辖区内每个没有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提供一个季度的免费服务,然后再根据服务对象意愿应聘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并实行优惠的收费,受到群众好评。全市各公证机构主动参与开发区、工业园区项目建设中的招投标公证监督、证据保全等一系列公证活动,为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提供了较好地服务。
二是服务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取得新成效。为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我局出台了《关于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通知》,提出了七项服务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具体措施。同时,把拓宽就业渠道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工作来考虑和研究,出台了司法行政部门促进大学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的三条措施。目前各基层司法所已招聘了81名农民工从事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也安排了30名大学毕业生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春节期间,全市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开通农民工法律服务“绿色通道”,配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人才市场等部门为农民工就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近40场次。星子县司法局向农民工发放“法律连心卡”百余张,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20余人次。都昌县司法局还制订了《都昌县司法局服务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全县司法行政部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省、市政府实施“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实行全覆盖,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努力解决好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我局还采取了健全工作网络,延伸服务触角;创新工作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众知晓率;分解目标任务,落实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等措施,来确保法律援助目标任务的实现。截止5月底,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6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包括法律咨询、来信来访、代书等)7370件,875名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63万元。
四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取得新成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上半年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10件,成功调处7982件,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于萌芽状态,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健全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互动的“三调联动”机制,依靠“三调联动”工作,化解了87件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针对近年来医患纠纷较为突出的情况,我市注重了医患纠纷的调解工作,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至今已受理40起医患纠纷,成功调处28起,促进了医患关系和谐。
五是法律服务规范管理取得新成效。针对司法鉴定投诉绝大部分属损伤鉴定的特点,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损伤鉴定行业网上监控的通知》,严把重大损伤鉴定质量关;进一步发挥司法鉴定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积极开展鉴定援助。修水县村民胡某因身体伤害未得到赔偿,近8年来一直到北京、南昌、等地上访,是市、县有名的老上访户在市司法鉴定管理局主动组织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开展援助鉴定。目前,法院正根据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重新审理此案,一件上访多年的案件,有望通过科学、公正的司法鉴定而得到圆满解决。
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司法鉴定执法工作检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以执法检查为契机,与公、检、法部门协调、沟通,争取支持,征求鉴定当事人意见,明确整改措施,改进鉴定的服务方式。
六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创建活动。已制定“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正在积极指导修水县、武宁县、彭泽县、浔阳区、庐山管理局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试点工作。各县(市、区)普遍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
虽然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少数法律服务单位还不够重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缺乏主动性;二是少数县区司法局在活动开展方面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努力实现办事快捷、效能提升、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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