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乡效能办;
责任单位:乡机关各办公室,各村(社区),属乡事业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0年3月下旬,召开全乡“投资环境年”活动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投资环境年”各项工作。组织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解放思想,提高效能,改善投资环境”的大讨论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查摆问题。2010年3月底前,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活动,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表、上门咨询、电话咨询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本单位工作和服务存在问题的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各村(社区)、各单位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建章立制,整改结果和各项规章制度向社会公示。
(四)检查督促。2010年7月1日至10月31日,乡成立督查组对各部门“投资环境年”活动各环节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群众和企业反响大的部门、单位责令督促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核评估。2010年11—12月,由乡效能办牵头,通过群众测评等方式组织对各部门、单位“投资环境年”活动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绩效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领导机制。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的投资环境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投资环境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二)建立责任机制。投资环境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分别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牵头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分别负责机关作风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绩效管理、效能监察、投资环境年工作涉及的活动宣传、行政收费行为规范、社会治安管理、城乡环境治理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三)建立奖惩机制。投资环境年工作纳入全乡目标管理范畴,效能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干部、职工提拔晋级、奖励惩处、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1、对投资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对其责任人按照《××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效能问题投诉及处理暂行办法》、《××乡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九条禁令》处理,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年度目标管理分1分/次。
2、对未按要求完成“投资环境年”规定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每项扣有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分0.5分。
3、单位因效能问题被县通报批评1次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取消评优资格,并扣减单位年度目标分值0.5分/次;在市及其以上通报批评1次,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取消评优资格,并扣减单位年度目标分1—2分/次。
4、机关工作人员被群众有效投诉1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被群众有效投诉2次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在评议活动中,对评为投资环境“不满意”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1分(涉及直管单位,通报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5、在评议活动中,被评为投资环境“满意”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并加年度目标考核分0.5分(涉及直管单位,通报抄送其管理单位)。
6、对提交组织处理的人员,由组织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投资环境年工作,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投资环境年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实现。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