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正确处理和摆正打击与防范之间的关系,是一项需要特别注意的工作。我们一定要认清打击与防范的关系,在安排工作、制定措施、落实任务时,不能把打击与防范割裂开来,抓防范时不放松打击,开展打击时不忘抓防范,做到两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抓。
十七、思想政治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风尚的形成,不但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人员素质的提高。人的素质,包括思想道德文化等诸方面的内容,其中思想素质带有根本的性质。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全体党员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作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思想教育使大家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实现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大好事,克服治安问题与己无关、畏难观望的消极态度,增强工作的责任心,提倡奉献精神,忠诚勇敢,顾全大局,为社会风气和治安问题的根本好转尽义务、做贡献。二是成为激励人们积极向上的精神动力。思想政治工作激励人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它给人们以崇高的理想,科学的目标,能指导人们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是我们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精神支柱。另一方面,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表现在能够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教育人们正确处理自己与他人,个人与整体的关系。疏导和调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的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三是引导规范人们的行为。如果缺乏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人们就会觉得无所适从,甚至一部分人就会走向极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正确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可以帮助人们明辨是非,知道应该做什么,怎样去做,进而引导人们的行为,朝着积极的、健康的、有益于社会的方向发展。
十八、法制教育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有哪些作用?
治安问题能否搞好,在很大程度取决于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的了解、运用和遵守。法制教育正是培养人们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因而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和紧迫任务。实践证明,法律意识在调节人们的行为是否依法活动的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加强法制教育,是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需要。经济要发展,改革要深入,法制要加强,这是客观形势发展的要求,是大势所趋。因此,必须深人有效地向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依法办事的同时,也能够运用法律武器同经济领域内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纠纷,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推动民主政治进步的需要。只有人们具备了健全的法律意识,才能懂得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活动、解决社会矛盾,共同营造一个协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利于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同时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也需要广大干部、群众具有健全的法律意识。不论是群众的参政议政能力,还是干部的公仆服务意识和为政廉洁,都需要具备健全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使自己的行为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依法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从而推动法制建设更深人的发展,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具有可靠的法律保障,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三)加强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法律文化本身就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法律意识的高低,标志着精神文明建设的程度,而精神文明建设的好坏,同社会治安又有着直接的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为人们遵守和执行法律创造了有利的环境,进而也为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因为通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人们的思想觉悟得到提高,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也随之增强。
十九、道德教育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有哪些作用?
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规范实施纲要》实践教育活动,其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造就社会主义新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而道德教育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一)法律是通过国家的强制力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和规范人们行为的,而道德教育的功能主要在于:一是通过道德教育,使人们能够认识自己与他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认识自己对社会所担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认识社会生活、道德生活的规律,树立正确的道德标准和崇高的道德理想,进而选择正确的行为和生活道路。二是通过道德教育促使人们积极进行自我改造、自我完善,用正确的思想和理念纠正错误的行为。三是通过道德教育,激发人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劳动的创造性,褒扬先进,鞭策落后,鼓励人们多做好事善事,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法律只能要求人们在行为上不得不遵守和服从;至于人们内心是否真正愿意和服从,则不是法律完全能够做到的了。道德教育则不同。道德不是由国家制定的,也不是靠任何专门机关强制执行的,而是由社会约定俗成,依靠宣传舆论、社会提倡、传统习俗和人们的信念来维持并形成的。也就是说,道德是通过人们的内心认同和自觉履行而起作用的。例如,当社会舆论与个人信念一致时,就会对人们的行为发生重大的、深刻的影响,在自己内心的推动和外界的激励下,人们就可达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道德境界。
(三)法律只能干预那些触犯法律条文的行为,对那些没有触犯法律的不道德行为却无能为力。对后一类问题,只能依靠道德教育来调节。道德的威力几乎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受到法律制裁的违法犯罪行为,一般都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受到道德谴责的行为,并不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无数事例表明,有许多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常常是从违反道德规范开始,逐步发展起来的。可以看出,道德教育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法律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加强法制建设和法制教育,而且还必须加强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
二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治安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治安管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之一。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户口与居民身份证的管理。
(二)公共秩序管理。
(三)特种行业管理。
(四)危险物品管理。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其它易燃易爆、巨毒、腐蚀的化学物品,以及列人管制的部分刀具等。
(五)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管理。包括电台、银行、重要物资仓库等。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管理是治安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此外,治安管理还包括:消防管理、道路交通管理以及出入境管理等。
二十一、什么是群防群治?如何搞好群防群治?
群防群治,是在党政组织的领导下,通过群众自治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维护社会与自身安全,预防犯罪,确保一方平安的社会控制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预防犯罪措施,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性质的具体体现,群防群治工作应主要抓好三个环节:
(一)发动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是实行群防群治的前提条件。目的在于提高群众参与防范的主体意识,关心住宅小区、单位安全的整体意识,从我做起的自防意识。防范宣传教育要抓住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人手,根据不同单位、不同环境、不同问题,而采取不同的方法,要因时、因地、因人而宜。
(二)组织群众,建立防范网络。通过群防群治组织,建立群众性的安全防范网络,是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的组织基础。治安保卫委员会,是在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指导下的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治保组织由治保会、治保小组、安全员三个层次组成,通过实行三个层次的防范责任制,建立逐层指导关系与联系制度,掌握治安动态,发现、预防犯罪;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调委会下设调解员,随时掌握情况、传递信息,就地开展调解活动;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区域联防组织,任务是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巡逻蹲堵,控制单位内部和社会面易于发案的重点地段和部位等等。除此之外,新形势下的群防群治组织,还包括各种形式的治安巡逻队、治安纠察队、护厂队、护路队、护校队等群众性的群防群治组织,以适应安全防范工作的需要。
(三)依靠群众,落实防范措施。提高自防自卫的能力和意识。
二十二、什么是帮教?帮教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是什么?
帮教,是依靠组织和群众的力量,在一定的范围内,对特定对象进行特殊帮助教育的一种管理活动。帮教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预防和减少犯罪,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一)帮教能给偶尔违法或轻微犯罪的青少年以改正前非的机会;
(二)帮教能使那些恶习较深的青少年及时改邪归正,而不至堕于犯罪的泥潭;
(三)帮教能帮助劳改释放和解除少管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并对他们进行接茬教育,使他们不至于重新违法犯罪。
需要明确的是,对特定对象进行帮教,凭借的是精神力量,物质力量和道德力量,是在公民之间进行的,不带有强制性措施。既不是行政处分,更不是刑事处罚。因此,我们在帮教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平等对待,说服教育的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始终把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的工作方法,针对帮教对象的情况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主动热情地进行帮教工作,以期达到使他们向着好的方向转化的目的。
二十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哪些手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手段是指党和国家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而采取的各种方法和措施。主要有:政治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教育手段、文化手段等。以上手段是紧密联系,缺一不可的。我们在工作中,如果不注意各种手段的配合,孤立地运用某一种手段,就不会达到工作的目的。
二十四、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政治手段?
政治手段就是运用体现人民意志的国家权力来治理社会治安的方法和措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本身,既是一项有组织的群众活动,又是一项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的方针,就是政治手段的体现,因而确定了通过国家活动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方向和任务。政治手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党政的统一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现在和将来搞好社会治安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在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二是党政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导。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适时提出工作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就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连续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和有关规定,这对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三是思想政治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于部职工树立远大理想,弘扬奉献精神,明辨是非,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团结和睦,安定祥和,从而达到促进社会稳定,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目的。
二十五、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济手段?
所谓经济手段,就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把表彰宣传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及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积极性。
二十六、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就是行政部门和综合治理组织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运用行政权力,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七、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就是运用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强制力,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手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惩罚作用。每个公民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和行为规则,若是违反规则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二是预防作用。我国法律还充分体现了对犯罪的预防。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是在法律的规定下设立的。在各类治安管理的法规、规章中,如对爆炸、危险品的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都体现了预防的原则。三是警戒作用。我国法律集中体现了打击极少数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争取挽救大多数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原则,发挥教育挽救的作用,从而减少犯罪。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必须要依法办事,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准确性。
二十八、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化手段?
文化手段,就是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和道德素养,增强其对各种腐朽思想和违法犯罪的识别能力和防范能力,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文化手段的核心内容。文化手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形式:一是丰富健康的精神产品。犯罪在很大程度上与不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有关。因此,要把多出鼓舞人、影响人、健康向上、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精神产品放在第一位,剔除精神垃圾,占领社会主义的精神文化阵地。二是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共建活动是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净化思想文化阵地,促进社会风气好转的重要措施。三是开展文明家庭评比活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建设对于维护社会治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家庭建设搞好了,对于妥善处理家庭矛盾,增进家庭和睦和成员之间的尊重,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特别是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等方面具有其他方式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四是提高文化水平。文化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一个民族素质的高低,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水平,对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知识,崇尚科学,抵制各种封建迷信、腐朽愚昧事物的侵蚀,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民族团结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