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的开展,有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既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又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当前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应抓好以下几个问题的解决。
(一)全面推进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
2007年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黔东南州委书记廖少华提出了从消防安全方面保护黔东南民族文化旅游村寨的建议。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民委四部委就黔东南农村消防工作于去年7月专题进行调研。××省政府于2007年4月在凯里召开了农村消防工作研讨会,协助黔东南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编制了《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建设试点方案》。《方案》决定从去年起,省财政用5年时间,投入6000万元资金支持黔东南州50户以上的150个无间距的连片木质结构房屋的自然村寨消防建设。同时,采取省、州、县按比例匹配资金,捆绑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争取国家新农村消防建设立项等措施,全力抓好消防建设试点工作。试点方案主要实施的内容和项目是:编制消防规划。由黔东南州政府组织编制试点村寨消防规划,将农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力量等纳入规划,明确农村消防安全改造、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经费保障和政策措施,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实施“厨改”。“厨改”是将厨房建筑材料改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形成相对独立安全的用火区域,将“老虎灶”改为节柴灶、沼气灶。改楼上用火为楼下用火。实施“水改”。“水改”是引水进寨,按照标准修建消防水池,铺设消防管网,安装消火栓,保证消防用水,提高村寨自防自救能力。实施“电改”。“电改” 是对试点村寨户内老化、裸露和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实施“路改”。“路改” 是按照国家通村公路建设计划,修建进村入寨道路,满足消防车辆通行需要;配备消防设施、装备及聘请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2008年3月起,黔东南州的20个民族旅游文化村以“厨改”等五改专项工作为主体的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开始全面启动,今后参与消防建设试点的村寨比例将会逐年增多。全面推进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将会从根本上解决苗族侗族群众村落建筑耐火等级低的问题。
(二)加强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建设
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大部分属于干旱地区,因此要以全州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为契机,配套做好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建设。条件好的地区在做好农村规划的基础上,要做好消防基础设施的配套规划,在村寨设立消防水池及消火栓系统。条件差的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充分利用沟渠、河道、水湾、鱼塘、自来水管、农业灌溉机井等条件,建立消防水源地,平时可用于农田灌溉,遇有火灾发生时又可作为消防水源,做到既能应急自救,又能及时与消防车对接,提高灭火效率。在消防供水设施的建设中,要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采取各级政府项目支持、村民自筹、动员群众投工投劳等办法,逐年、逐项解决村寨消防设施的问题。
(三)充分发挥苗族侗族聚居地区义务消防队等基层村民组织的消防工作职能
目前黔东南州在全州50户以上的大村寨基本建立了群众义务消防队,但从工作实践来看,由于火灾对某一村寨来说是一小概率事故,长期无火发生导致群众义务消防队组织松散,一些地区义务消防队名存实亡。在实践中,黔东南州结合在农村中长期存在、群众基础好的各种团体、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并且更富于生命力。因此在抓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校徊匠浞址⒒优┐逡逦裣蓝釉谙拦ぷ髦械闹鞯甲饔茫盟强瓜婪伞⒎ü娼逃?开展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排查。另外,还可以利用他们和村“两委”一起开展家庭、邻里纠纷调解,防止因纠纷引发纵火案件;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做好老弱病残的帮困工作;做好村民住宅区山林的防火工作,防止引发山林火灾殃及村民住宅;做好消防宣传教育,筹集公益消防基金;推动村民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善居住条件,规范用火、用电行为。进而,依靠义务消防队等基层村民组织,构筑起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动静结合的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防、控、灭”一体化格局。
(四)切实运用消防法制推进黔东南地区的消防工作
目前消防法制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快黔东南农村地区消防工作的进程,使农村消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就必须从立法上加以解决。2002年××省出台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2005年7月,黔东南州召开了苗族侗族自治州消防条例起草论证会,其中对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了有益的探索。这充分说明,利用黔东南民族自治州的优势,将民族地区消防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是十分可行的。在对农村消防法制建设的探索中,其它省份也有一些突破,如,2005年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因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将对农村消防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做好苗族侗族消防干部的培养工作
笔者认为,要做好民族地区的消防工作,首先就必须了解这个民族的风俗习惯,真正融入到民族群众中。在黔东南州公安消防部队中,目前苗族侗族干部的比例较少,能通晓苗族或侗族语言和文字的人则更少,在消防宣传教育、火灾事故调查、防火检查中受到很多限制,很难得到不懂汉化苗族侗族群众的认同。同时,由于消防部队干部来自全国各地,口音各异,出现当地群众不愿意与语言难以沟通的消防干部打交道的情况。因此,在政策上鼓励和培养土生土长的苗族侗族消防干部、特别是大队消防监督干部,对丰富消防宣传教育形式,使消防工作贴近苗族侗族群众将起到促进作用。
(六)完善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社会保障机制
农村地区的火灾灾害社会保障制度是消防工作探索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多数属于贫困山区,苗族侗族群众因火灾致贫、返贫的现象十分普遍,而乡镇一级民政救灾能力又十分有限,只能给受灾户提供部分粮食和衣物,一些农户受灾后几年内都不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因火灾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的问题比较突出。在黔东南州近年来的实践中,部分县市已经开展了以政府为主的农村居民住房火灾保险制度,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使火灾灾害救济实现了制度化、大众化。例如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实施的县、乡、个人三级投保农村住房火灾保险的实践中,每户每年保险费用5元,县政府、乡政府、个人按1.5:1.5:2投保,每个火灾受灾户可得到5000元的赔保金,2004年全县共有55722户村民投保,投保金额为27.86万元,共有31户火灾受灾户得到15.5万元的赔保金。通过农村村民住房火灾保险制度,提高了农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减少了因火灾引发的社会矛盾。因此,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应推动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农村居民住房火灾保险制度,使消防工作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的开展赢得群众支持,从而进一步带动苗族侗族群众自愿、自发的做好各项消防工作。
(七)想方设法解决资金缺位的问题
前面已述,在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工作的成功做法之一是依靠消防水池、消防机动泵和群众义务消防队,即“三大法宝”。目前,消防机动泵的配置和群众义务消防队和组建已基本完成,但是消防水池的修建却进展缓慢。原因是资金缺位问题是制约黔东南地区消防工作的瓶颈。消防试点建设村寨的资金将能得到一定国家财政专款的支持,但对于大多说暂时为列入消防试点建设的村寨来说,资金问题确实显得十分棘手。下面以农村消防水池的修建来谈谈这问题的解决。当前,对于黔东南地区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农村来说,修建消防水池基本无专项资金来源,老百姓又无力自筹资金。为此,笔者认为可以将修建消防水池与农村引饮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项目捆绑式进行。2008年,对黔东南州的农村将能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村村通公路工程等项目,这对修建消防水池、防火隔离带等是一个难得的机遇,消防、水利、民政、农业等部门应该通力合作,抓住机会,切实将所涉及村寨的消防安全屏障筑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