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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总结报告(2)

2010-07-02 
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六)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着力点,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各项工作。协助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直36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建立行政服务大厅(或窗口);95%的市、县建立行政服务中心,79%的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厅,60%的行政村建立了便民服务室;五级行政服务网络共办理各类事项787.36万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项目472项,占清理总数的41.2%;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流程再造,促进了行政审批规范运行。大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省直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进行电子监察;8个市州、31个县市与省级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对接。推进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招投标综合平台、评标专家库、行业自律组织和行政管理规章“五统一”工作,全省12个市州建立了综合监管机构,综合招投标中心运行不断规范。大力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省建立党务公开联系点1675个、政务公开示范点1133个。此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财政管理体制、政府投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改革深入推进,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和水平。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改革创新年”活动,取得了一批创新成果。创新理念思路,形成了着眼“四个安全”、坚持“六个统一”、推动“四个转变”的共识,即在工作理念上着眼于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在总体要求上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相统一,严肃查处极少数腐败分子与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相统一,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相统一,自觉服从党委领导与对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相统一,纪委组织协调与部门各负其责相统一,履行监督职责与主动接受监督相统一,推动反腐倡廉建设逐步由侧重遏制向惩防并举、重在建设转变,由侧重事后“亡羊补牢”向事前预警防控转变,由侧重监督约束干部向监督干部与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转变,由侧重为干部设置“高压线”向注重营造干事创业“安全区”转变。创新方式方法,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全面实施“三个一”工程,每位班子成员负责一个创新课题调研、督查一个重大建设项目、联系一家重点企业;制定《关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完善网络举报平台和网上论坛,健全反馈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体制机制,对省委财经办等8家单位设立综合派出纪工委监察局,各市、县综合派出改革工作由点到面稳步推开。在荆门市开展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试点工作,处理了全国第一起党内罢免案。

  (八)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集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大力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五年工作规划》、《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试行)》、《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等一批制度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9〕51号),对领导班子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以及经费保障和装备配置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并逐步落实。对乡镇纪委提出实施“七有”工程;推动纪检组织向行政村和社区延伸,84%的行政村和社区建立了纪检小组。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部位依然易发多发,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有的还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作风不实问题,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有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随着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知识能力结构以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此外,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对有些工作的指导和督办不够有力,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对一些难点问题及其原因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一年。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切实做好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对于保证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及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建设具有湖北特色的区域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延伸拓展,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贯穿主线、紧扣目标、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夯实基础”的总体部署,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一)要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四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执行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七次全会《实施意见》,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不得力、不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四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部署的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各项主要任务中,纪检监察机关都承担重要责任,其中最重要的任务是把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促进和保障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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