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结成绩,正视差距,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年以来,我县作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二批推广县之一,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扎实推进,为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和工作平稳运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参合率稳步提高,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农民参合率实现了逐年稳步上升,2007年农业人口参合14.8万人,参合率92%;2008年农业人口参合12.7万人,参合率达95%;2009年农业人口参合12.3万人,参合率达96%。各级财政补贴逐年增高,2009年中央、省、县级财政为每个参合农民补贴80元,2010年将提高到120元,报销补偿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平均补偿比从2007年的32.8%提高到今年的38.6%。
(二)受益面逐年扩大,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
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8月30日,我县参合农民受益人数达22.7万人(次),补偿医疗费用1877.63万元,全县享受大额补偿1万元以上的有100人,达到3万元的有3人,报销补偿人次、人均补偿金额逐年增加。广大农村群众就医观念随着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发生了根本变化,“大病拖、小病扛”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就医后能及时得到医药费用补偿,有效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切实减轻了农民就医负担,广大农民兄弟从新农合中真正得到了实惠。
(三)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发展,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随着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工程”,通过不断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开展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加强了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投入资金300余万元购置设备200台(套),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础条件和技术力量得到了较大改善,现有的卫生资源得到合理整合和优化配置,县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四)新农合管理逐步规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在组织管理、筹资机制、基金管理、特困医疗救助、卫生服务监管等方面探索了一些符合我县实际的运行管理机制,并逐步规范、健全和完善。在组织机构建设上,全县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县、乡、村三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领导体系和监督体系。在资金筹集和管理上,通过不断规范筹资程序、严格资金管理,初步建立了由村到乡到县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在资金安全运行上,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做到了资金收支两条线封闭运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合作医疗基金安全管理制度。在卫生服务监管上,逐步形成了卫生部门主管与多部门监督、群众反映与主动调查、现场明补与每月公示相结合的服务监管机制。
总体来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收到了参合农民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政府工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乡镇的精心组织、扎实苦干,得益于各相关部门的认真实施、通力配合,得益于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为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的工作效果离预期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宣传不到位,农民认识有误区。全县各乡镇虽然都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工作,但在宣传的深度、广度上各有差异。许多乡镇干部在筹资过程中,对政策的宣传还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一些基层干部对政策理解的不深不透,导致广大农民对新农合政策认识上存在误区;政策宣传没有全面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宣传做得不够到位;宣传氛围不浓厚,声势不够大、不持久。由于宣传的缺位,导致不少农民群众对新农合的有关政策和报销程序不完全知晓和了解,往往是患病后或需要报销补偿时才去多方打听,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大部分群众也不完全了解新农合保大病、保住院的适当补助、互助共济的性质。二是筹资工作长效机制没有形成。由于筹资工作在我县乃至全市都没有现成的模式和很好的经验,各乡镇目前主要采取下计划、乡村干部逐户上门收取的方式筹资。由于工作量大面广,加之筹资工作中的表册、合作医疗证的填制内容多,给我们的筹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一些乡村干部在收不齐参合农民的筹资款时,只能采取垫付的形式完成任务,一定程度上又增加了基层负担。三是医疗技术服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高、技术人员短缺、不能很好地提供就近的基本医疗服务与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增长的矛盾,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四是保障能力弱,参合积极性亟待调动。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对新农合的期望值过高。通过调研发现,农民群众普遍反映我县目前存在定点医疗机构药价过高、诊疗项目窄、保障能力延伸范围不广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此项惠民政策要得到农民群众的真正认同,还有一个适应和认知过程,还需要我们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才能更好地调动和提高参合农民的积极性。五是制度不完善,管理和监管水平有待加强。目前,我县门诊报销还没有全面实行,参合农民的受益面不够大,乡村一体化和统一价格还没有全面普及。在基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仍然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科学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以上这些问题如不给予重视和并及时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到我县2010年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实施。因此,全县上下务必深化对新农合工作的认识,把新农合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全力以赴,迎难而上,消除畏难情绪,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目标,完善措施,强力推进新一轮新农合试点工作
当前,我们既要抓好今年新农合各项工作的收口,又要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确保2010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按照省市要求,我县明年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机制,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巩固以往工作成果,扩大农民受益面,农民参合率要达到98%以上,让广大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完成2010年新农合筹资任务有两项硬性指标:一个是农民参合比例达到全县农业人口的98%,比上年增长3个百分点;另一个是农民交费标准为每人30元,比上年增加10元。从这两个数字看,我们的筹资任务更加艰巨,能否完成这两项硬指标,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抓好落实。为此,我们要全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群众既是推动力量,也是最终受益者。要把这件好事抓好,关键在于群众认识是否到位、政策宣传是否到位、工作发动是否到位。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宣传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了解不深不透、存在疑虑和担忧的问题,在认真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和宣传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真正深入人心。要结合受益群众的典型事例,有针对性地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自己参加合作医疗后的权利和义务,明白报销的办法、程序和比例,消除农民的疑虑和担心。今年,新农合政策在资金分配方式、门诊慢病开展及门诊统筹补偿、《用药目录》等方面都重新进行了调整。2010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0元,中央、省、县级财政将配套120元;住院病人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由2009年的3万元调整为6万元;这些重要调整的目的是扩大参合农民享受医疗补助的范围,缓解农民经济负担,让农民享受更多的实惠,尤其要向群众把政策讲透、讲清,增强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资金筹措,确保按时完成筹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