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组织人员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监察室:具体监督和纠正区域监管中的违纪行为。
信息中心:完善监管电子地图和监管网络。督促工商所的监管数据录入,定期通报录入情况,确保录入及时、内容完整。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年*月-*月):各工商所成立组织领导小组,根据分局区域监管服务“四个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符合本所实际的具体落实措施。*月底前,工商所组织内部各片区进行文书、流程、项目、制度规范化情况的互查,对照“四个规范”要求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对照整改。
(二)重点推进阶段(*年*月—*月):分局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工商所区域监管服务“四个规范”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指导,推进工作落实。*月底前,分局组织全局范围内的交叉互查,期间成立督导组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找出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重点推进,确保区域监管服务“四个规范”工作落实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月):对各工商所区域监管服务“四个规范”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验收结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评。
六、考核方法
区域监管服务“四个规范”工作考核标准为“十二率”指标:辖区经营主体分级情况、监管项目掌握准确率100%,监管流程规范率100%,监管服务制度落实率100%,执法文书领取程序、制作使用规范率100%,监管档案健全率100%,网上录入准确率100%,营业执照持有率95%,营业执照悬挂率100%,年检验照率98%,食品“四制”落实率100%,农资、化工等重点企业监管到位率100%,行政指导、服务发展满意率100%。
考核主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定期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每次考核,分局根据区域监管服务“四个规范”考核标准,到每个工商所随机指定一名或几名监管责任人作为考核对象,考核该责任人对监管业户状态了解情况,并深入该责任人监管的一个村庄或一条街道,随机选定1户或几户经营业户对照考核内容进行实地考核。对该责任人的综合考核成绩即为该工商所的考核成绩。二是不定期考核。分局考核组对各单位落实“四个规范”情况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检查结果列入单位考核成绩。
分局定期对各单位考核情况和考核成绩进行通报,考核成绩作为各单位及单位负责人评先树优、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保障机制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局成立“区域监管服务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工商所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法制科设立办公室,××兼任主任。各工商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落实“四个规范”作为实现“四个统一”的具体实践和重要举措,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靠上抓,确保区域监管服务“四个规范”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是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各工商所根据各片区监管区域大小、管理对象多少、管理难易程度、管理人员素质等实际情况,细化监管职责,集束责任到人头,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压力,人人工作有动力,实现监管无盲区,服务零距离。
三是因地制宜,务实创新。各单位要发挥工作能动性,根据分局实施意见的要求,充分考虑本辖区实际,制定适合本辖区区域监管规范化的具体措施。要在求真务实的基础上,善于总结经验和做法,大胆创新监管服务方式,注重发现、培养和推广先进典型。对于各工商所创新的典型监管措施,分局将通过现场会和经验材料的形式予以推广交流。
四是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各工商所按照分局制定的《区域监管服务规范化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各片区监管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形成奖优罚劣的考核激励机制,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