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抓好村“两委”的制度建设。村“两委”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三年任期目标规划,按照简便、管用的原则,修定、完善工作制度。
4、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总结验收工作。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按照县的指导意见,对各村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接受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对我乡的检查验收。
具体检查验收的内容:(1)是否按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选举工作,选举工作中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2)是否按指导意见的步骤开展工作。(3)村“两委”班子职数配置及分工落实情况。(4)村“两委”组织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5)各种帐务、财产的清理、交接情况。(6)各种文件、表册等档案的建立、管理、交接情况;(7)是否做好了上届与新一届村“两委”的各项交接工作。
各村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如实将村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档案材料整理归档。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各村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切实严肃法纪,乡党委、政府坚决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为村“两委”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一)充分运用乡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群众公信度调查结果。在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开展前,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本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群众公信度调查结果,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对群众公信度较低的,不应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二)扎实抓好村级财务审计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针对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在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纪、乱收乱支、铺张浪费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认真做好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乡村两级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工作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对有关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和答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乡村二级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对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及时妥善处理、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在选举情况复杂的村,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四)坚决制止和查处贿选行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拉票贿选。各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贿选行为的界限,通过法定程序对贿选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纪检、监察、法庭、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或恶意造谣、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举,以及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五)加大对选举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村级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终止其资格。对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农村党员干部,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农村党员和国家公务员有参与或者怂恿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分别给予党纪或者政纪处分。对利用宗教、宗族、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活动,以及假借选举之名,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六、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村两委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落实领导责任。乡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本乡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已作明确分工,具体负责所辖挂钩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并选派得力干部精心组织实施。乡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包村单位领导以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深入联系点,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乡要组建村“两委”换届综合指导督查组,负责对全乡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乡、村要举办各种培训班,分级对工作骨干进行培训,尤其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会议主持人的培训,提高他们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挂钩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协作指导。乡党委、政府要按照各自的工作重点,调配精干力量,加大组织指导力度。乡人大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财政所要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划拨选举经费。农业中心要在换届选举前指导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公布结果。纪检、监察、公安、法庭、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推行和完善选举观察员制度。建立选举工作情况月报和通报制度,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
(三)解决突出问题。各村在换届选举前,要认真研究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要加强调查摸底,逐一分析排查突出问题,对情况复杂、管理薄弱的村,乡驻村工作组要积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换届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会全会和省、市、县有关精神,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村民了解选人标准,掌握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和谐选举的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五)做好后续工作。要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认真解决正常离任干部的离任补贴,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要抓好村“两委”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完善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村民委员会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各村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向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10年4月8日前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一式2份)上报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