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认真按照泉港区《2009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统计“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按照“谁执法、谁宣传”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采取各种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这一中心,以规范统计法制环境,促进依法统计为目标。坚持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执法检查为手段。继续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工作,加大基层统计人员法制教育,不断促进依法治统,为我区的统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全方位、多渠道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
2009年上半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以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为重点,把法制宣传和执法工作作为净化统计环境、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实行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重点检查和日常执法相结合的办法,全方位开展法制工作,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一是认真落实《泉港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局长为“五五”普法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副局长为副组长,负责抓好日常法制工作。综合股长负责抓日常法制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各股室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专业人员全员参与,形成统计局就是执法局、统计人员都是执法人员的统计法制工作格局和理念。把统计法制工作贯穿于全局日常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议程。二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制。认真制定统计法制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深入多个层次宣传统计法制。在 “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制作法制及《经济普查条例》宣传横幅布条200幅,分发给全区7个镇、街道和100村、居悬挂。在市区及交通要道制作2块大型经普条例公益广告牌。印制了《统计法律法规汇编》手册200本,《统计法》及《经济普查条例》摘编500份给全区各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泉港统计信息网、区电视台播放《统计法》及《经济普查条例》宣传标语。为防止瞒报、虚报、迟报和拒报现象发生,确保经普数据质量,从今年一月开始通过区有线电视台每天二次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宣传《经普条例》、经普标语及宣传片。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今年一月份,对参加各专业年报会议的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200多人,在业务培训中进行统计法培训教育。各镇(街道)今年都组织了一次以上的统计法规学习。这充分体现了区、镇二级对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视。还在今年1-6期的《泉港统计月报》上印制统计法规及经普条例摘要,共计发放一千多本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全区机关、各乡镇、各有关企业负责人。法制宣传的形式和深度进一步得到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有了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