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大宣教”格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十个平台”为主要阵地,把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经常教育与专题教育、普遍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和渗透力。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使用、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方式、创新载体,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反腐倡廉教育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把廉政文化建设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认真实施“五必谈一约谈”,增强教育的经常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步伐,筑牢 “五个”教育阵地,实施廉政文化创新工程,加强与县委宣传部以及各类媒体的沟通协调,将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主动融入全县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在资源共享和打造“精品”上下功夫。组织召开全县廉政文化进农村现场推进会。开展一次“回访”教育。开通“爨乡清风”廉政教育短信平台。继续抓好信息撰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网页更新、网络评论等文字工作。
(三)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强化基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督促基层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中存在的针对性、程序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进一步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村级项目工程管理等村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监督效率。加强基层纪检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查办案件的能力。围绕基层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涉及农民利益的安居工程、移民扶贫、救灾救助、粮食直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用、村级组织选举以及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收费、农村医疗保障等问题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落到实处。
(四)着力加大监督制约力度,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行使。坚持以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组织对新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工作。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结合起来,继续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切实运用好审计结果。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逐步建立重大决策听证制、重点工作通报制、重要事项公示制、政府信息查询制。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主动性,积极协助各负责联系部门建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自我约束机制,落实好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促使权力规范行使。
(五)着力加强制度改革创新,拓展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巩固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精简成果,加快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建设步伐,切实加强对进驻项目的监管。认真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八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开展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09年度乡镇综合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把科学发展的要求体现到政绩考核评价之中。不断巩固和扩大政府资金管理制度改革成果,逐步推进政府资金统一核算、集中结算和公务卡制度。积极推进政府资产管理制度改革,着力构建“财政部门监督体制下的委托管理和授权经营”新体制。深入巩固清理“小金库”成果,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管理改革,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坚持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并重,加强对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软环境建设、房地产开发和城乡规划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投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打折扣。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贯彻落实,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六)着力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以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监督效果,着力解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以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等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制定《**县县级部门(单位)2009年度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扎实做好社会评价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