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制度建设,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把贯彻落实《曲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及八个配套文件纳入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创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一是建立实施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从源头遏制“标头”现象。二是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较多时,在各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再行抽签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三是对通过资格预审却不参加投标的企业进行处罚,遏制转借资质的行为。四是加强对投标人的监管,规定参加开标的投标企业在开标时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开标,净化投标人队伍。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全县在县交易中心招标58项,拦标价12438.492万元,中标额10548.626万元,其中政府性投资各类建设项目31项,拦标价8411.781万元,前置审计价7585.078万元,核减额826.703万元,核减率为17.72%。执法检查过程中共受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问题的咨询和投诉12件,提出监察意见建议12条。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大力推行土地交易信息“八公开”,实行建设、纪检监察、财政等相关部门现场监督制度,较好地保证了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规范运行。
(七)强化案件查办,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坚持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举报内部监督机制、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集体上访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协调机制。今年以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5件(次),其中:来信56件,占86.15%;来访2次;来电7次。在受理的来信来访中,群众署实名举报的22件,占33.85%。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件31件,占信访总量的47.69%。信访立案27件,占业务范围总数的87.1%。建立健全大要案查办联席协调会议制度,通过采取加强组织协调、深挖案源线索和健全办案机制等有力措施,案件查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继续保持了办案工作的强劲势头。坚持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办理的疑难案件、典型案件进行协审、片区审理制度,不断提高基层纪检机关办案质量。截止6月30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9件,结案19件,其中县纪委监察局自办5件、乡镇及县直单位报批8件,协审6件,结案率为100 %。
(八)强化自身建设,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围绕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执纪能力建设,着力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县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每周一的集中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努力提高班子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建立党员政治生日约见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总支(支部)活动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形势教育、组织生活会等活动,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王瑛、汤杨、李龙伟等同志先进事迹系列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了云南电视台播放的王瑛同志先进事迹电视报告会录像;以“应该怎样当好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为主题开展了学习纪检监察队伍先进模范的交流研讨会;组织干部职工捐款近2万元深入挂钩联系点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王瑛、汤杨、李龙伟等同志身上所展现出来的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公仆精神、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作风,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2篇。五是建立完善了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3月下旬,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并组织参训人员统一进行了考试。六是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组织开展了信息调研专题培训,共编报纪检监察信息250条,截止6月30日,被中纪委办公厅采用1条,省纪委办公厅采用13条,市纪委办公室采用29条,《云南纪检监察》杂志采用通讯2篇、信息3条,市纪委《纪检监察调研》采用调研文章2篇、调研信息4条。
从总体上看,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按照年初全会的安排部署顺利推进,达到了预期效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的形势依然严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还需要健全和完善;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制度建设中存在创新不够、落实不力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还有待加强等等。对此,必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下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年初的安排部署,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化、抓提高上下功夫,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为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