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总结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研究部署落实国务院批复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同志们:
这次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总结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研究部署落实国务院批复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刚才,山东、辽宁、河北、江苏四省环保局(厅)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辖区内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 “九五”计划实施以来,国务院将“三河三湖”作为国家治理的重点流域、“十五”期间又增加了松花江流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今年又首次批准了《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年起,温家宝总理连续三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继续搞好“三河三湖”、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国家确定的重点流域范围不断扩大,总面积已占我国国土面积的40%左右,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向流域水污染全面开战的坚定决心。自去年至今年5月,国务院陆续批复了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滇池、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年-2010年)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从治污项目、环境准入、饮水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证,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总体思路的必然要求。进入“十一五”时期,我们确定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把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气五条”、“水六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针对“十五”期间重点流域治理项目不落实、资金不到位、进展不顺利等突出问题,我们在“十一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中,将治污项目与资金安排挂钩,为国家向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资金倾斜奠定了基础。同时,突出了群众饮水安全保障和跨界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改善水质为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必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
(二)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保障国家水环境安全的迫切需要。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在国民经济和国家环境安全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我国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洪涝灾害频繁三个方面。其中水污染造成的灾害范围影响大、历时长,但其危害往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才表现出来,容易使人对其失去警觉,而且水污染会加重水资源的短缺。我国水污染现象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始显现,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了当前水污染严重的局面,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平均每2天就发生1起,环境污染投诉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使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治理和保护,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必将更好地维护国家水环境安全。
(三)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污染减排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根本性措施,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去年污染减排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出现了“拐点”,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仅完成了3%左右,特别是水污染物减排任务仅完成了2.3%,在剩下不到三年的时间还要完成7.7%的任务,因此实现水污染物减排目标的任务更加艰巨。同时,随着政府换届,各地加快发展的热情高涨,在利益驱动和投资冲动下,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关闭企业死灰复燃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各流域水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力度,确保重点流域水污染物减排任务按期完成,实现水质目标,必将促进各地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四)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有效途径。针对一些地区长期积累、集中暴发的水污染问题,我们先后召开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借鉴我国历史上安邦兴国的重要经验,给予水环境人文关怀,提出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政策措施。今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明确指出,要重点搞好淮河、巢湖流域环境整治,让江河湖泊得以休养生息、恢复生机。实施休养生息,就是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就是要促进环境基础设施的大发展,坚决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就是要尊重自然规律,用人文关怀治水治污,唤起群众珍爱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伟大觉醒。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将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治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分区保护、生态修复等作为主要任务,并通过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科技支撑、严格考核等措施来保障任务的落实,必将推动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
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与节能减排工作统筹考虑,采取各种综合整治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三河三湖”、松花江水污染治理,抓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黄河小浪底库区及上游的水污染治理,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重点流域水质总体有所改善。2007年,全国地表水759个国控断面Ⅰ―Ⅲ类断面比例为41.6%,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6.7%,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为6.5毫克/升,比2006年降低7%。其中,长江、黄河等七大水系国控断面Ⅰ―Ⅲ类断面比例为50.0%。与上年相比,七大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提高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2个百分点。
二是地方政府环保责任得到加强。重点流域地区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把责任书的完成情况纳入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河北省在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市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列出了14个考核断面水质超标倍数与扣缴财政资金的数额,最高可扣缴300万元。
三是环境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各省(区、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环评原则和程序,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有效控制新增污染。山东省要求建设项目环评的审批要按照“先算、后审、再批”的程序进行操作,先算是指在项目受理之前要先算清新建项目是否会影响当地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后审是指在确定建设项目不会影响减排任务完成之后,对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再批是指对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再进行审批。
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十五”以来,各地不断完善经济政策,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BOT方式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大力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河南省累计投入资金140.7亿元,建成133座污水处理厂和104座垃圾处理场,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
五是地方环保法规标准更趋完善。为规范辖区内重点流域治污工作,许多地方出台了相应的法规,建立健全了地方环保法规体系,给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江苏、安徽和云南省分别制(修)订了太湖、巢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滇池保护条例。部分省份还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出台了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了对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
六是重点流域地区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各省(区、市)加强环境监管,借《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批准实施的东风,健全流域水环境监控体系,建设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网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山东省目前流域内329家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25个重点河流断面全部建成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了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提高了对污染源的监控能力。
七是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省(区、市)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严肃查处重点流域地区的违法排污行为。辽宁省上半年,关闭3.4万吨以下的制浆造纸企业和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200多家,年减排COD 5.7万吨。江苏省连续五年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的专项行动,共出动了60多万人次,检查污染源20万多厂次,取缔关闭900多家,停产600多家,罚款2750多家,限期治理12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