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我国基层公务员时常会以其官方的身份参加涉外交往。所谓外事礼仪,指的就是我国基层公务员正式代表政府参与涉外交往时所须遵守的基本礼仪规范。倘若打一个较为形象一些的比方,外事礼仪实际上就是我国基层公务员在国际社会时必须遵守的国际“交通规则”。正因为如此,基层公务员对其只宜遵守,而不能去讲任何附加条件。
外事礼仪的基本内容有国际惯例、国格人格与外事纪律第三项,基层公务员对其中任何一项都不宜偏废。
一、依国际惯例
参与涉外活动中,有一些基本的国际惯例是基层公务员必须依照遵循的。基层公务员在涉外活动中遵守国际惯例,不仅是为了体现其自身的良好教养,而且也是为了使自己所参与的涉外活动得以顺利地进行。
作国际社会的交往通则,国际社会的交际惯例主要有下述几项须由基层公务员所认真掌握。
(一)热情有度
基层公务员直接同外国人进行交际应酬时,务必要做到热情有度,即对待对方既要表现得热情友好,又要具体把握好对待对方热情友好的具体分寸。切勿使自己对待对方的热情友好超出了对方所能接受的界限,进而令对方感到不快,甚至为对方平添了麻烦。
对基层公务员而言,涉外交往中所须把握好的热情有度之中的“度”,具体体现在下列三个不同的侧面。
1.关心有度。与中国人彼此之间所倡导的“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有别,外国人大都崇尚个性独立,以我为尊,绝对自由。因此,外国人一般都不希望外人对其过于关心,否则便会视之为碍手碍脚,多管闲事。
外国人所注重的关心有度之中的“度”,实际上就是其个人自由。一旦对对方的关心有碍其个人自由,即被视为“过度”之举。
2.批评有度。外国人大都讲究独善其身,反对外人干涉自己的私生活。加之各国习俗不同,对同一事物的判断便大相径庭,所以在涉外活动中没有必要对外国人的所作所为加以判断,并当面指出其对错。只要对方的所作所为不危及人身安全,不触犯法律,不有悖伦理道德,不有辱我方的国格人格,一般均可听其自便。
批评有度,简单地讲,就是不提倡对外国人“犯颜直谏”,亦即对其日常行为“不得纠正”。
3.交往有度。由其强调个人自由所决定,外国人大都认为“君子之交淡如水”,不惯于与交往对象走动过勤、过多。在涉及钱财之时,尤其讲究划清界限,即便家人、至交也概莫能外。这便是其所谓交往有度之中的“度”。
(二)尊重隐私
尊重隐私,实际是上述“热情有度”的顺理成章的推论。所谓尊重隐私,主要是提倡在国际交往中主动尊重每一位交往对象的个人隐私,不询问其个人秘密,不打探其不愿公开的私人事宜。目前,在国际社会里,尊重隐私与否,已被公认为一个人在待人接物方面有无个人教养的基本标志。在涉外交往中,尊重隐私实际上具体表现为人们在交谈中的下述“八不问”。
1.不问收入支出。收入与支出问题,实际上与个人的能力相关,并事关个人脸面。交谈时一旦涉及此点,便让交谈之人没有平等与尊严可言。
2.不问年龄大小。在国际社会里,人们普遍将本人的年龄视“核心机密”,并且讳言年老。西方的白领丽人们,特别讲究这一点。
3.不问恋爱婚姻。谈论婚恋问题,在国外不仅被视为无聊,而且还有可能被视为成心令人难堪,或是对交谈对象进行“性骚扰”。
4.不问身体健康。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与健康状况,均为其立足于社会的重要“资本”,所以轻易不会将其实情告之于人。
5.不问家庭住址。家庭被外国人看作私人领地,故此对外绝不公开。即便私宅电话的号码,也通常不会对外界公开。
6.不问个人经历。外国人主张“英雄莫问出处”,反之则往往会被看作居心不良,或少调失教。
7.不问信仰政见。在国际社会里,国与国、人与人之间都提倡“超意识形态合作”,所以对交往对象的信仰政见不应冒昧地打探。
8.不问所忙何事。“所忙何事”,在外国人心中绝对属于个人自由。向其询问此点,肯定会被视为“没话找话”。
(三)信守约定
在国际社会里,人们十分重视交往对象的信誉,讲究“言必信,行必果”。信守约定,就是与此相关的一条重要的国际惯例。它的含义是:人们在国际交往中,必须严肃而认真地遵守自己的所有正式承诺,说话必须算数,许诺必须兑现,约会必须如约而至。在一切与时间有关的约定中,必须一丝不苟。惟其如此,方能取信于人。信守约定,对基层公务员而言,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应予重视。
1.慎重许诺。在涉外交往中,基层公务员对外方人士所作出的所有正式承诺必须量力而行,慎之又慎,切勿信口开河,草率许诺,也不要使承诺大而化之,模棱两可。
2.严守约定。在国际社会中,信用就是形象,信用就是生命。既然“中国人历来说话都是算数的”,那么基层公务员在涉外交往中就一定要努力恪守约定,兑现承诺,如约而行。
(四)女士优先
女士优先,是国际社会尤其是西方国家里所通行的交际惯例之一。它是指在一切社会场合里,每一名有教养的成年男子都要积极主动地用实际行动去表示自己对妇女的尊敬之意,并应想方设法在具体行动上为妇女排忧解难。外国人普遍认为,一名男子如果不对“女士优先”身体力行,便是没有教养的粗汉莽夫。只有在某些东方国家里,“女士优先”才行不通。
在社交场合,“女士优先”主要应在下列方面得以表现。
1.尊重妇女。与妇女交谈时,一律要使用尊称。涉及具体内容时,谈话亦不应令在场的妇女难堪。排定礼仪序列时,应将妇女列在男子之前。
2.照顾妇女。在一切社交活动中,男子均应细心地照顾妇女:就座时,应请其选择上座;用餐时,应优先考虑其口味。
3.关心妇女。外出之际,男子要为女士携带重物。出入房间时,男子要为女士开门、关门。在女士面前,任何时候都不允许男子吸烟。
4.保护妇女。在一切艰难、危险的条件下,男子均应竭尽其全力保护妇女。通过危险路段时,男子应走在前列。在马路上行走时,男子则应行走于外侧。任何危险之事,男子均应主动承担。
二、重国格人格
基层公务员在参与涉外活动时,必须讲究自尊自爱,刻意维护自己的国格人格。惟其如此,才能做到不辱使命,才能受到外方人士真正的尊重。
在涉外活动中维护自己的国格人格,主要要求基层公务员注意下列两点。
(一)维护形象
参与涉外活动时,每一位基层公务员都必须特别关注其自身形象维护的问题。这是因为每一位基层公务员的个人形象,实际上既是我国政府形象与公务员队伍形象的代表,又同时有可能被外国人视为中华民族形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形象的代表。
特别应予指出的是,基层公务员参与涉外交往时应高度重视自己所留给外方人士的第一印象。因为第一印象的好坏直接与我方人员的形象相关,而且其一旦形成便往往难于改变。
在涉外活动中维护形象的过程中,基层公务员尤其需要注意兼顾下列两点。
1.维护自身形象。基层公务员在涉外活动中维护形象,首先要从维护好其自身形象着手。其一,仪表堂堂,落落大方。在涉外场合,基层公务员务必要注意修饰仪表,检点举止,使自己形象上乘,风度翩翩,无愧于炎黄子孙的称号。其二,廉洁奉公,训练有素。与外国人交往应酬时,基层公务员应得体地表现出自己良好的业务素养与高尚的职业道德,为人正直,为政清廉。其三,恪尽职守,遵法守纪。在公务性活动中,基层公务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遵法守纪,并且对自己要求从严,一丝不苟。
2.维护政府形象。作为我国政府的组成人员,基层公务员有责任、有义务自觉地在涉外交往中维护我国政府的形象。其一,不得非议政府的方针政策。维护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乃是我国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天职。若是与此背道而驰,是绝对不许可的。其二,不得对政府工作消极怠工。基层公务员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积极、主动、负责,而且必须提高办事效率,讲究工作实效。不允许对政府工作虚与委蛇,消极以对。其三,不得与政府行为直接抵触。对政府工作若有意见、建议,允许基层公务员向上级反映,并保留个人意见,但同时要求其行动上必须与政府保持一致,而绝不允许其自行其事,甚至在行动上与政府行为相抵触,相对立。
(二)不卑不亢
基层公务员在涉外交往中,应当有意识地表现得从容不迫,堂堂正正,既充满自信,讲究自尊,又善待他人,尊重对方。准确地讲,就是要求广大基层公务员在与外国人打交道时应表现得不卑不亢。
所谓不卑不亢,实际上就是要注意表现自然,待人真诚,既不畏惧自卑,低三下四,也不狂妄自大,嚣张放肆。基层公务员只有在涉外交往中表现得不卑不亢,才有可能使我方的国格人格真正得以维护。
具体而言,基层公务员在涉外交往中所须做到的不卑不亢,应主要表现为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1.尊重自己。在涉外交往中,基层公务员首先要以实际行动来尊重自己。即应以自尊、自爱、自信与自尊为基础,在外国人面前表现得豁达开朗,乐观坦诚,从容不迫,落落大方,理直气壮,气宇轩昂。既要谨慎,但又不拘谨;既要主动,但又不盲动;既要自我约束,但又不手足无措,畏首畏尾。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自立、自强,努力以本人的实际行动在外国人面前充分地展现“中华民族站立起来了”的精神风貌。
2.尊重他人。基层公务员在涉外交往中坚持自尊的同时,必须注意尊重他人,即尊重一切平等待我的外国友人。从本质上来说,尊重他人,实际上就是在尊重自己。不尊重他人,往往便难以真正做到尊重自己。在涉外交往中,尊重外国友人主要应当表现为以礼待人,平等待人,友善待人,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虚心学习对方的一切长处。要反对傲慢自大,盛气凌人,自以为是,目空一切,唯我独尊。
三、守外事纪律
参与涉外交往时,基层公务员一定要遵守有关的外事纪律。所谓外事纪律,主要是指我国涉外活动的参加者所必须遵守的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基本要求。
我国基层公务员所须遵守的外事纪律,具体又分为政治纪律与业务纪律。
(一)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我国基层公务员所须遵守的外事纪律的最为核心、最为关键的内容。在涉外活动中,基层公务员在纪律上不仅要对自己从严要求,而且一定要讲政治,时时处处不忘政治。
1.忠于祖国。基层公务员参与涉外活动时,一定要自觉做到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对祖国赤胆忠心,为维护国家利益与民族尊严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不讲不利于祖国与人民的话,不做不利于祖国与人民的事,永远对祖国与人民一心不二。这是对基层公务员最为起码的要求。
2.站稳立场。在涉外交往中,基层公务员必须坚持原则,站稳政治立场,警惕境外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的图谋,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与生活方式的侵蚀,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3.保守秘密。基层公务员在涉外交往中,必须坚持内外有别,防止无所禁忌,内事外扬。具体而言,就是要在思想上具有敌情观念与保密观念,在行动上严格执行国家与地方的一切保密法规,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泄露任何内部的情况。
4.服从组织。身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基层公务员在涉外活动中必须加强自己的组织观念,服从组织,依靠组织,在个人的思想上、行动上与组织保持一致。在一切重大的涉外问题上,必须服从组织的统一口径,不准自作主张,另搞一套。
(二)业务纪律
在业务性交往中,参与涉外活动的基层公务员也不得为所欲为,而是应当遵守相关的业务纪律。不遵守业务纪律,或者忽视在涉外交往中遵守业务纪律的必要性,往往会直接导致基层公务员的涉外业务交往的质量大打折扣。
1.协同对外。各国的正式对外交往均强调以大局为重,因此均实行高度集中。在此体制下,参与涉外交往的基层公务员应顾全大局,自觉服从国家、政府的全局利益,处处与其他同事协调配合,协同对外。
2.公私公明。参与涉外交往时,基层公务员应做到公私分明,勤俭节约。一方面,不允许基层公务员假公济私,借涉外交往营私牟利。另一方面,则要求基层公务员勤以补拙,俭以养德,勤俭办外事。
3.请示报告。外事活动事关重大。由于“外事无小事,事事是大事”,所以基层公务员必须明确外事工作授权有限,“事事须请事”。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公务员应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并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严格执行有关的请示、报告制度。
4.业精于勤。在涉外交往中,必须提倡基层公务员业精于勤。具体要求有:其一,提高责任心,树立认真负责精神。其二,培养钻研性,提倡勤奋好学精神。其三,发扬主动性,开拓创造精神。其四,坚定事业心,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其五,提高警惕性,防奸、防谍、防策反。